水期。
从六伯口中,他才知道,自己小看了这争水。
争水,争的是三个。
第一个,种地的水期,每从擂台上赢得一支令旗,就能在20天的最好夏种时节,独占两天水期。
第二层,则是伊水青竹乡部分河段的捕鱼权,每得一支令旗,就能获得一个月的捕鱼期。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伊水出于禁山,汇入春江,是青竹乡的主要河流,每年盛产鱼获。
捕鱼收益也不算小,对于无田的家庭,可以靠此赚钱补贴家用。
若是得不到捕鱼权,私下偷捕是要被打的。
第三层,则是伊水码头的地盘权,同样一支令旗一个月。
伊水码头不算大,比春江码头要小一些,但每年往来药材、兽皮、鱼获也不少。
特别是药材产量最大,是远近闻名的药材产地,码头街上的药商店铺也最多。
这些外地商贩,往往都会选择每月给点孝敬保平安。
占的不是码头,是赚小钱的门路。
这也是村里劳力常去赚钱的地方,不管是来扛包搬货,还是给人打杂跑腿,亦或是摆摊贩卖,都得占了地盘的村子说了算。
外人想来做事,也可以,得接受管理,也得给孝敬钱。
当然这码头的真正管理权,依旧是郑伯爷的,这些村子都不过是西郑氏的马仔。
稻花村的七成田地,也都是西郑氏的。
稻花村林氏只占三成,其中一成还是族田,剩下两成让上千族人来分,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大多人都只能沦为西郑氏的佃农。
或者进山采药,下水捕鱼,去码头干苦力。
等了许久,比武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