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接受的训练更加的残酷。 第一次初相见 他们在北非的沙漠里。那一年他七岁,她六岁,在其他孩子背上书包享受明亮的教室,天真无邪的校园生活时。 他们却要与大沙漠做抗争,学着在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生存。 活下来华服美食,活不下来,尸骨无存。 七岁大的时候,组织只给了他们每人一把匕首,绳索,一瓶水,一包压缩饼干,连同他在内的三十个孩子仍在了漫漫沙漠不同的地方。 在这里他们要度过三个星期,他们每人手腕上手表里面有一个卫星定位系统,只有三个星期后才能摁下去,根据所发射的信号组织找到他们。 如果为期期限不到,即使你发射信号,也是枉然。 在这里只有无尽黄沙,他第一次讨厌自己的金色的头发。他们必须靠自己的毅力生存下去。 直到现在他都清晰的记得首次面对着浩瀚无垠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滚滚黄沙时的惶恐和敬畏。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变的非常的渺小。 在沙漠中对人威胁最大的不是动物,而是自然环境。 白天热的要死,仿佛要把人给烤干了,水分迅速流失,本以为到了夜晚会好,才知道晚上会那么的冷。 真是体会了冰与火的滋味儿。 在沙漠首先要掌握的找水的方法,而在沙漠中寻找水源是困难的,沙漠中的水源大多是盐碱水,未经处理难以引用。 他在艰难生存了两天后,遇见了同伴阿九。那个沉默寡言在训练之外总是抱着书的小女孩儿。 路西菲尔看着她手里的矿泉水还有小半瓶,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巴巴的看着,却没有开口讨要。 然而她却把水瓶扔给了他,只听见干涩的声音,“这不是好心,而是现在我们只能通力合作,不然别想度过三个星期。” 路西菲尔拿到水,只喝了一小口,就把瓶子扔给了她。 两人开始跟踪植物判断,在生长着芦苇地方,找到了水源。 两人合作挖了两米,却毫无所获,正当绝望时终于看到重要了水。 “等等不能喝?”阿九制止他道,迎向他疑惑的眼神解释道,“必须配上椒草煮一下。”挑眉无所谓道,“你想腹泻、腹痛、腹胀,就喝吧!” 结果两人又钻木取火,把水烧开,才饮用。 有些时候在湿沙或苦咸水的地方,为了获取可饮用的淡水,两人挖沙坑,上面覆上自己防水的上衣,四周用石块或沙子压牢,再在衣服中间放一块小石头,使之呈漏斗状。 在这个漏斗状的衣服尖端下面放上矿泉水瓶,阳光透过衣服使湿沙坑中的水蒸气蒸发,水蒸气遇到防水布做的衣服凝结成水滴,顺漏斗状的衣服滴入矿泉水瓶里,这种简易的太阳蒸馏法,让二人充足的淡水。 当然有水还不够,只有一包压缩饼干怎么够,他们还需要食物。在饮水缺乏的艰苦环境中,他们学会了观察动物的习性挖陷阱捕捉蜥蜴而生吞其肉,捕捉沙漠蝮蛇,各种小动物。 运气好的他们饮野骆驼奶。 还吃可食用的沙漠植物的根茎和芦苇根来充饥,真正的茹毛饮血。表现出极强的生存能力。 收集下来的尿液用破布抹在在自己的脸上降温,将仙人掌放在火上烤,吸入水滴借以止渴…… 躲过了灭顶的大沙暴,又遇见了其他的同伴,他们团结起来对付凶猛的非洲狼和群居的豺狗。 然而大多数人却还是死在沙漠中,有的死在疾病中,有的死在伤口感染中,有的被豺狼给撕碎了…… 三个星期下来,他和阿九安然的活了下来,他们如约摁下了信号发射器,被组织的直升机接回基地中。 同时存活下来的还有其他四名孩子,不过这三个星期中并未与他们相遇罢了。 这三个星期令他难忘,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一直在孤独寂寞中行走的他,终于找到相伴的人。 然而这份爱却不能宣之于口,甚至不能露出一星半点儿。(未完待续。。) ps:求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