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终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莫忘了,你也讲过,那小东家不简单。”黄道春犹豫着相劝。 赵青云冷笑,“我自然知道他不简单。但若是小东家没死,为何不与老卒营同行?你是怕我摘了这份军功?还是说你想自个去捞?再说了,望州城破,老卒营出逃,这有无问题?” “无问题……但我等好不容易才围了河州,我的建议,最好等着大军先过来。” “大军一来,这份军功该算谁的。” 黄道春皱住眉头。 “将军,老卒营发现了我等围城,要回头入山了!” 又听着探哨的军报,这一下,赵青云再也顾不得,急急翻身上马,带着大军往前追去。 黄道春原地沉默了会,也跟着上了马。 实话说,到了这等时候,他的出使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离开孝丰营没有任何问题。 但不知怎么的,输给那个小东家,他很不服。这就好比在草原上玩鹰,玩了小半辈子,却突然让头小雏鹰给啄了眼。 塞北草原的幕僚圈子,该怎么看他。 疾马快奔,河州城外的夜色,尽是被阵阵的马蹄声惊扰,连上了树梢的弯眉月,也惊得匿入云层。 隐约间,只余马脖下挂着的马灯,才讨得一些亮堂。 赵青云抬头,借着马灯的光亮,隐隐看得见前方的物景。 零散的飞矢,仿若仓皇应战一般,从前方急急射来。 “吊马灯,追杀老卒营!”赵青云咬着牙。 一瞬间,他便看清了廉永的脸庞。那一张苍苍的老脸,曾在某个醉醺醺的夜晚,让他生出一丝拜服。 “陛下有命,枭首败将廉永!”赵青云的脸色,迅速涌上狂喜。 在他的前方,杂乱仓皇的脚步子声,更像是一种讨死的信号。 那位小东家,那些曾经熟悉的庄人,都骂他是贪功狗。那又如何,这世道都乱了,到手的富贵与权势,才是最重要的。 下辈子,下辈子的时候,再做个忠义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