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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富得流油,神鬼辟易(1 / 2)


进化过程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几分钟便结束。

进化后的荒狼王,通体乌黑如墨,闪烁着幽冷的金属光泽。

毛发长而浓密,层层叠叠,仿佛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斗篷,给人一种威严又神秘的感觉。

身形魁梧健硕,全身肌肉线条清晰流畅,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眼神也变得深邃而锐利,仿佛能洞察猎物的每一个细微的颤动,透着一种冷静而嗜血的光芒。

真实之眼开启。

【种族】:荒狼(蓝)

【血脉】:灵级(下品)

【力量】:95000斤

【防御】:88000斤

【速度】:290公里

【耐力】:9小时

【神通】:嗜血狂暴(入门)

【综合评价】:卓越

依旧是灵级下品血脉,但综合属性却上升了一个台阶,最关键的是,还领悟了一门血脉神通,这才是此次进化中最大的造化。

“嗷!!”

正在这时,荒狼王仰天长啸一声,好似在向天地宣告它的到来。

砰!

“行了,别嚎了。”

刘烨一巴掌打断了荒狼王的嚎叫。

“嗷呜!”

荒狼王低下头,委屈巴巴地呜咽了两声。

在刘烨面前,它不敢有半点造次。

一方面是御兽丹自带的臣服属性,另一方面则是刘烨身上的气息太过吓人。

龙血层次的气血,带来的可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提升,同时还会伴随一股独属于龙族的威压,也就是俗称的血脉压制。

“你就暂时待在这,记得管理好自己的小弟。”刘烨吩咐了几句,随即离开领地空间。

找到尚未跑远的牦牛群,宰了十头丢给领地中的狼群当食物,剩下的则全部打晕丢进领地圈养起来。

搞定这些,刘烨骑着龙裔继续朝着荒原深处奔去。

一个小时后,刘烨总算发现了第一座蛮族营地。

看规模,应该是一个中型部落。

没有犹豫,直接开杀。

……

这是一支五千人规模的部落,拥有5名换血境武者,最强的达到了7次换血。

放在中型部落中,算是第一梯队的存在。

但在刘烨面前,依旧不堪一击,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便被杀得溃不成军。

噗嗤!

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换血境蛮将体内拔出,刘烨瞅了一眼成就进度。

【在世人屠】:86588/100000

【血战八荒】:87/100

除此之外,经过这场战斗,战纹也开始朝着全身骨骼蔓延过去。

虽然对战斗力影响不大,但刘烨能明显感觉到体内的枷锁松动了几分,显然肉身潜力正在持续变强。

“果然可行。”

刘烨内心振奋,照这个趋势下去,可能用不着战体大成,便能破开神血境的桎梏。

没有耽搁,刘烨迅速打扫战场。

首先是那些蛮族尸体,一股脑全丢给神血磨盘。

这可都是纯纯的生命能量,岂能浪费。

接着又将部落中圈养的战马以及牲畜全部打晕塞进领地。

之前是没这个条件,只能放任不管。

如今既然可以带走,刘烨自然是能带多少带多少。

最后一统计,下品战马123匹,中品战马7匹以及牛羊若干。

也幸好如今的领地面积达到了12000平,否则还真够呛能装下。

看了一眼满满当当的领地空间,刘烨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还不忘带走那座天狼雕像。

这玩意他已经收集了十几个,打算以后找个机会阴蛮族一波。

四个小时后,刘烨再度屠灭一座中型部落。

这座部落的实力稍微弱点,只有三千多人,换血境武者更是只有两个。

抬头看了眼天色,太阳已经偏西,距离彻底天黑估计也就剩下三四个小时。

“算了,今天就杀到这。”

刘烨决定打道回府,主要晚上还得救治雁门关百姓。

另外,刘烨觉得天狼应该跟这些蛮族信徒间有特殊感应,一旦出现信徒大量死亡的情况,必然会引起它的注意。

虽说刘烨不怕,但在目标彻底达成之前,底牌这玩意还是能不用就不用。

毕竟底牌也就能用一次,一旦用完,以后就很难再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地进入荒原杀戮。

花了三个多小时,刘烨顺利回到雁门关,倒是没有出现天狼拦路的情况。

简简单单泡了个澡,刘烨开始整理领地空间。

主要是将里面的战利品腾出来,免得下次没地放。

不得不说,屠灭两座中型部落所带来的收获,着实有些惊人。

牛羊战马之类的活物暂且不提,光是那些金银财宝就让刘烨赚得盆满钵满。

刘烨粗略计算了一下,这些加一块,至少价值10万两白银!

除此之外,还有数十万斤粮草,在领地中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么多粮食,足够他手下大军一月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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