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旁,嫁衣之身,不见不散。’那十六字,那十六字显然也是此人所写,就如这副书法一样让人辨认不清,以至于韦远宵抄错许多。此人写出那十六字,邀约你娘月下相见,请她穿上嫁衣,颇有轻薄之嫌,至少对有夫之妇而言,并不合适。”
“这张字条让你爹看见了,他把字条拿走,带到了杂货屋来……”
罗文斌恍然大悟,“我明白了,韦远宵跟在韦士诚后面,他看见他从房里拿起一张东西到这里来,他也就跟来了。所以他常常会模仿那张字条,或者把别人放在桌面上的纸卷带到杂货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