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
不管了,反正以后也不会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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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委托律师来跟李文军协商,说什么被李文军打了,也不要赔偿了,他们跟李漱玉当面道个歉,这个事情能不能就这么算了。
李文军气笑了:特么的莫非你们还想来敲诈我。
无耻的人真的是没有下限。
你们是吃准了性骚扰不会被追究责任是吧?!!
是吃准了我为了顾全李漱玉的名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吧?!!
我李文军是那么好欺负的?!!
李文军只回复了一句:“一切依照法律程序。”
那些人的律师很高兴,对那些人说:“要是依照法律程序,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该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你们这个还达不到暴力胁迫的程度,也不是多次侮辱干扰正常生活。所以连最轻的都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