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兹此时很狼狈。
右肩的位置中了一枪,子弹打碎了骨头,手臂无力的垂在身体边;额头上破开了个口子,鲜血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嘴角也是被打得豁开了一道口子。
“瘟疫”佣兵团在贝林洛卡成立,它的凶名如果走出贝林洛卡,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完全无法跟“血狼”相比。
“瘟疫”佣兵团的人员要比“血狼”多,但是他们的人员素质完全不能跟“血狼”相比,两者之间相差太多了。
这次为了智天使那1000万美金的高额佣金,布兹带来了“瘟疫”佣兵团接近三分之二的人员,原本以为这的事情十拿九稳,但是在行动中却屡屡受阻。
最后更是招来了“血狼”,这是布兹万万没有想到的。参与行动的“瘟疫”佣兵团成员几乎被全灭,自己也是无奈被俘。
拉米雷斯只是瞥了眼跪在地上的布兹,继续处理着叶萧背后的伤口,直到帮着龙婧芸把叶萧背后的伤口重新缝合起来,他才是从直升机上跳了下来。
拉米雷斯拔出挂在腰间刀鞘中的冷钢大狗腿,朝着跪在地上的布兹走去,把冷钢大狗腿架在布兹脖子上,问道:“任务是谁发布的?”
“我不知道。”布兹回答道。
布兹嘴里“不知道”三个字刚出口,拉米雷斯便是拉动冷钢大狗腿,在布兹的脖子上划出一道口子。
感觉到从自己脖子上传来的疼痛感,布兹额头冷汗直冒。
自己能成为“瘟疫”佣兵团的老大,那是因为自己够狠,但布兹清楚,自己面前的拉米雷斯也不是个善茬子,他手中这把冷钢大狗腿也不是为了吓唬自己。
“我真的不知道。”
布兹赶忙解释道:“那个人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着装很考究,他带了一箱钱和四张照片,让我杀掉照片上的四个人就给我一千万美金的佣金,而那一箱子美金是定金。”
拉米雷斯盯着布兹看了好一会儿,确认他没有在说谎后,拿开架在他脖子上的冷钢大狗腿,转身朝着直升机的方向走去。
“boss,这个人怎么办?”
身后,押着布兹的“血狼”队员征询拉米雷斯的意思。
“杀了,他没有用了。”
拉米雷斯挥了挥手。
“别,别杀我!我愿意加入‘血狼’!”
“‘血狼’不需要废物!”
站在布兹旁边的“血狼”队员抽出手枪,顶在布兹的后脑勺上,扣动扳机,就是一枪。
嘡!
子弹从布兹的后脑勺穿到他的前额,呈四十五度角,贯穿了他的脑袋,弹头落在楼板上,留下一个斜入式的弹孔。
标准的行刑式枪决。
鲜血从布兹前额的那个弹孔中“滋滋”的往外冒,很快就流满了他整张脸。
布兹瞪大着眼睛,向前扑倒在地,从他头部弹孔中流出的鲜血,很快就把他的脑袋给包围起来,并且蠕动着向四周延展开来。
直升机上,龙婧芸已经小心的替叶萧包扎好了伤口,并且用毯子盖住了他的身体。
“我们差不多该撤了。”
拉米雷斯对龙婧芸说道:“虽然g国的政府军是酒囊饭袋,但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避免跟他们开战。你们接下去有什么打算,如果没有安排,可以去我们的营地。”
龙婧芸抬手看了眼自己手表上的时间,距离宋萱所说的撤离时间还只剩下半个小时,把pda递给拉米雷斯,说道:“送我们去地图坐标上的位置,有人会接应我们离开。”
“没问题。”
拉米雷斯把pda丢给驾驶座上的飞行员,招呼“血狼”队员登机撤退。
三架直升机很快就飞出了莫斯昂,留下了被火箭弹炸得残破的街道,还有被炸得七零八碎的尸体。
贝林洛卡的确是世界上最混乱、最无法的地区之一,这里也经常发生枪战,但是如眼前这般规模的交火,是贝林洛卡五年来的第一次。
贝林洛卡的军警不是没有接到消息,而接到了消息,不愿意参与其中。
……
宋萱给出的撤离时间是子夜零点。
从莫斯昂到撤离点的距离不到五十公里,即便是驾车,也最多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搭乘“血狼”的直升机,大大减少了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黑鹰”和两架“小鸟”直升机飞抵撤离点的时候,宋萱已经是带着一支特勤小组等待在了撤离点。
“boss,地面上有人。”
驾驶着直升机的“血狼”队员通过无线电,向拉米雷斯告知了情况。
“给他们信号。”拉米雷斯命令道。
宋萱给出的接头信号是用手电打出灯语进行接头,“血狼”佣兵团转战世界各地,对于灯语也是十分熟悉。
副驾驶上的“血狼”队员,立刻拿出手电,对着地面上的人影打出灯语。
看到在直升机驾驶舱中闪烁的灯语,卡车边的宋萱和其他几名特勤组队员都是松了口气,宋萱也跟着用手电打出灯语进行回复。
“黑鹰”和两架“小鸟”直升机缓缓降落下来,直升机旋翼卷起的气浪将直升机周围的地面吹得飞沙走石。
拉米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