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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我有故事(2 / 3)


“好好打听了,原来也没那么了不起。首先CDKEY30块钱,然后点卡消费是30块钱4000分钟吧。那个时候我每个月伙食费四百、五百块钱,可以玩一下的。那是一个晚上,我们约好去包夜通宵,从网吧前台哪里购买CDKEY,注册账号费了番功夫,好不容易开始游戏,我最开始玩的是亡灵盗贼……应该叫做潜行者。呵呵。”

“当时我们那里流行家族名,在名字前面加一个‘坠’字,我盗贼的名字叫做什么……坠刺击匕首?现在说起来感觉傻乎乎的。我又想起我第一个网名,黑暗骑士,后来变成当时认为很文青的轻舞飞扬。可怜没多久我那个QQ就被盗了,难道是因为尾数666很吉利?”

“不说那个,我的小盗贼真是一个个任务练上去的,就没有去过副本。没有人教所以不知道,其实当时可以去的,哪怕没有钱作为经验BB去影牙城堡、血色修道院、斯坦索姆完全可以的,最后等到去外域,就是新地图再慢慢练。”

“盗贼练级辛苦,一路练到十几级,我开始厌烦。又玩一个血精灵猎人,由于舍不得练了那么久那么高级的盗贼,最后只能含泪放弃。其实那几级没什么了不起的,当时真是不懂。”

“不过也就是因为那次,我发现我一点不喜欢盗贼。盗贼练到满级,我不知道怎么想的,明明同学们都在部落,我跑去了联盟练了个一个暗夜精灵猎人。不是白发无面纹,蓝发有面纹。那时也不会取名,取的什么名字,星空的游侠?”

“从此猎人变成我的大号,我果然还是喜欢猎人。”明明只是一个高中生,逛了几次拍卖行,学会从联盟通过中立拍卖行倒卖毛料去部落,翻几倍卖钱,小赚不少,他点点头,自己也是有点水平的。

“这个猎人满级后,我也算是会玩了。明明装备稀烂,也就祖阿曼毕业,又耐不住寂寞练了一个德莱尼圣骑士。也是在那个变态的版本,圣骑士实在太强,脸滚键盘都可以,一场奥山可以七十个圣骑士。”他露出一丝变态的笑容,没有人可以拒绝女德莱尼性感的小蹄子、小屁股和小尾巴。

“那个号后来被我送人了,后来我练了一个德莱尼圣骑士……啊,感觉乱七八糟的。”魏家安心想自己还真是喜新厌旧,“那个德莱尼圣骑士满级后……我也是佩服自己,一个号没有玩好又玩一个,反正我又练了一个血精灵牧师。”当然是歪脖子女血精灵。

“我以前说过吧,大学没有考好,就是因为这个游戏。周末就不说了,肯定整天泡在网吧。白天想着游戏,最喜欢和同学聊游戏。有时候夜晚还翻墙出去通宵,你绝对不知道那种算是什么体验……我和你说过吗?我们去翻墙,翻墙的人太多需要排队。”他笑了。

“如果啊,那个时候努力点,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了。”他有点感慨。

“后悔吗?”薇拉问。

“再说那个没有用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努力学习,游戏还是可以玩一下,然后有机会早恋一次。”

薇拉说:“我好像发现了什么?”

“你什么都没有发现。”魏家安继续说,“现在记不太清楚,时间可能有些混乱,印象中刚刚上大学,那个游戏还没更新,我跑去台服玩了一个猎人,又换成死亡骑士。那个死亡骑士的名字我还记得,当时想的是雾里看花,后面变成雾里新兰。”

“说起来……”他有些泄气,“我最讨厌取名字,取名困难症。我想一下我那么多号,月亮铃铛、绮理、熊熊指北、黑色白花、大战神、钢铁小炉、茜莉佳……没哪个好听的。丹梨、鱼饼、慕斯、培根,现在让我取名的话。真是不同年龄不同风格。”

“魔兽世界最辉煌的时代,燃烧的远征还是巫妖王之怒?反正我最喜欢巫妖王之怒。刚好高中没时间,大学大把时间,我从那时开始打战场、竞技场和跟着公会下大型副本。我们工会名字还记得叫轩辕,普通难度教授是我们公会的极限,逊爆了。”

“巫妖王之怒真是更新太快了,很快大地的裂变85年代,那时起游戏开始走下坡路吧?好像正辉煌。反正我主要玩猎人,我们服务器甜水绿洲联盟本来就弱势,那时彻底没落只剩下几个公会苟延残喘,我开始玩PVP,也是那时22竞技场混装备容易。我喜欢一个人在托尔巴拉德岛杀部落,由于杀得太多太狠,一度被人通缉,还有部落跑来联盟谩骂。”

“那段时间是真快乐。玩猎人,我是暴风城门口决斗小天王。玩牧师,我是竞技场潇洒一对二,把两个装备相近的对手恶心退出竞技场的钢板牧。最喜欢和朋友两个盗贼打战场……有一次啊,我们逮着一个矮人法师杀,因为他的名字很搞,叫什么张家三少。我们守着墓地杀了他十几次,直到他被一个术士救下,他不管救命恩人骑着小山羊就跑,而我和朋友两人其中一个被那个术士杀了,这才仇恨转移。”他也不管薇拉能不能听得懂。

“熊猫人年代,朋友玩得越来越少,我也算是渐渐弃坑了吧。本来我就主玩PVP,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事情,游戏设定不玩PVE拿不到好装备,感觉我们 PVP低人一等,我开始休闲。”

“再后来游戏更新德拉诺之王,那个时候我开始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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