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歌不安问道:“伯母,怎么了?”
郑氏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屏退左右,一直到房门被关起,她才开口:“千歌,伯母知道你吃不惯清汤寡水,可是吃肉犯法,你不可以以身试法。”
宋千歌冤啊:“我没有!”
“那怎么满满一口肉味?”郑氏问。
这个……宋千歌有点心虚。
她摸了摸鼻子,也就古代人对皇权有敬畏之心而已,她一个现代人不讲究这些,只要没人亲眼看见她放了肉,就没人能抓住她的小辫子。
秦博溢深深看了宋千歌片刻,对郑氏说:“全国都没有肉卖,她哪买的肉。是千歌的手艺吧。”
宋千歌立刻点头附和:“对,就是这样。伯母若是不放心,可以问问厨房采买的人,也可以问问看我做饭的人,我真的没有放肉。”
郑氏被惊大了瞳孔:“真的假的?”
随即她很快想到,之前宋千歌做过不少肉味素菜,虽然肉味没有这么浓烈,但异曲同工。
郑氏高兴得合不拢嘴:“天啊,千歌,你这是神仙手艺啊,要是开个饭馆,估计全国闻名。”
啊咧?
她这是得到认可了吗?
宋千歌暗暗高兴。
她早想开饭馆了,这会儿郑氏主动提到,宋千歌手指交叉,放在下巴,眼冒金光,问:“那伯母,咱们开个饭店呗。”
“啊?”郑氏只是一时感慨,见小丫头兴奋成这样,她都不好打击她了。“咱家,也不缺钱。”
宋千歌却说:“既然一定能赚钱,为什么不开呢,钱又不烧手,谁会嫌钱多啊。”
好,好像很有道理。
郑氏茫然地看向自己儿子。
终于有了存在感的秦博溢:“……”
你俩还记得有个他?
宋千歌怕古代的大男子主义阻碍她的发财之路,立刻嚷嚷道:“我反正一定要开的,你反对也没用。”
终于有了存在感的秦博溢,却没资格表态:“……”
吃过晚饭,宋千歌便回屋里设计她要做的头饰。
给皇后做的,更不容马虎。
好在容妃已经给了她范围,是牡丹花。
之前她给自己做的时候,花蕊用料是棉线和半刻珠子;给容妃做的时候,用棉线和银线拧成一股,做成合股线,再点缀一整颗小珍珠。
宋千歌琢磨,给皇后做的话,用料要更加名贵才行。
最名贵莫过于金丝银线,她琢磨着不知道有没有铂金,做好花蕊后,再装点一颗东珠,足显华丽名贵。
她在稿纸上写写画画,终于有了初稿后,她已经哈欠连连。
乏了,今晚不做,反正也没有材料。
明天要去拍拍秦博溢的马屁,问他要点名贵的料子才行。
宋千歌一个翻身上床,睡得天昏地暗。
好奇怪,她应该睡着了吧,可眼前白茫茫一片,又是梦?
她发现不爱做梦的她,自从穿书后,特别爱做梦,每次都梦见原身小时候和秦博溢那些事。
这不,她好像又见到宋千歌掉坑里的那天。
她弄伤了手腕,秦博溢急忙抱着她跳出了坑里,往主屋方向跑。
宋千歌懵懵地看着那个大坑……
所以秦博溢有本事,一开始就能跳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