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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您……坏死了……”趁着李中易支开侍婢的空当,郑氏飞了个一记颇堪玩味的眼刀过来,李中易吃吃的笑,嗯,这顿饭吃得有意思之极。
这女人嘛,只要和男人有了私情,再想摆出凛然圣女的架势,说什么不许碰我,那简直是勾引男人继续犯错误的暗示。
别的且不去说它,单单气势方面,已经被李中易吃干抹净的郑氏,还没开战便已经输掉了裙底。
起初,无论李中易怎么用脚尖试探,郑氏始终装痴充楞,完全不予回应。
然而,李中易可不是一般的花丛老手,他悄悄的脱掉袜子,将脚伸进郑氏的裙底,这里夹一下,那儿蹭一下,过不多久便勾起了她的情火。
郑氏那是久旷之身,又正值虎狼之年,又早被李中易占了身子,哪里经得起一而再,再而三的勾弄?
“爷,奴家要更衣……”郑氏完全招架不住李中易的贴身侵袭,情急之下站起身,便想找借口溜之大吉。
李中易身边的规矩极严,未奉召唤婢女们没谁敢擅闯进来,他眼疾手快的一把揽住郑氏的蛇腰,将她搂进怀中,探手摸进裙底。
郑氏臊得不敢露头,耳根处血红滚烫,她拼命的夹紧双腿,死活不肯让李中易得逞。
可是,李中易收拾女人的招数,可谓是多如牛毛,在他上下其手的凌厉攻势之下,郑氏很快败下阵来,让他的魔爪得了手。
“嘿嘿,你确实需要更衣了。”李中易肆无忌惮的得逞之后,心满意足的放开了郑氏,却不料,她双腿酸软无力的再次一头栽进他的怀中,俏面仿佛染了色的大红布一般,显得格外的娇慵艳美。
李中易顺手在郑氏裙内的衬裤上反复擦拭了好几下,这才轻声叹息道:“你应该改名为水娘子才是。”
郑氏羞到了极致,吃了李中易轻佻的一激,浑然忘记了身份上的巨大差距,反呛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死样儿。”
李中易轻轻的笑出了声,这样就挺好了,女人嘛,如果总是被动的挨整,其实和木头没啥区别,那也太过乏味了。
郑氏退下更衣去了,室内再无他人存在,此前消耗了不少体力的李中易,也顾不得所谓的宰相气度,挥舞着手中的筷子,如同风卷残云一般的连吃了两大碗白米饭,这才罢休。
李中易净过手,捧着美婢递来的茶盏,斜靠在暖榻上品茗,心里琢磨的却是:怎样把郑氏弄出金家,就养在行辕的附近呢?
金子南是个没有骨头的家伙,他虽然十分乐意的献出孪生三姊妹给李中易享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心甘情愿的戴上绿油油的帽子,任由旁人戳他的脊梁骨。
毕竟,献闺女和献老婆的性质迥然不同。金子南为了捞个大官儿做,献出闺女给李中易,旁人顶多讥讽他攀龙附凤而已。
然而,金子南如果连正室老婆都献出来了,哪怕高丽人已经被李中易打断了脊梁,他金某人也难免会被士大夫阶层的高丽权贵们集体看不起,并暗中咒骂。
归根到底,李中易毕竟是有身份的大佬级人物,女人要偷,面子还不能丢,这就有些难办了。
李中易眯起两眼,只过略微琢磨了一番,便计上心头,并且成竹在胸。
喝过半盏茶后,李中易起身来到彩娇所处的内室门前,彩娇的贴身婢女们都在屋外伺候着,大家知道李中易的老习惯,纷纷半蹲下身子,默默的行礼,却并不声张。
李中易微微颔首,缓步迈进门槛,刚进屋就见郑氏坐在榻前的锦凳上,正拉着彩娇的小手窃窃私语。
郑氏说:“你个小傻瓜,要当心自己个身子骨,这天寒地冻的被子盖不好,肯定会伤风受凉的。”
“娘亲,我没事儿的,就是半夜起身,忘了披件衣服。”彩娇斜靠在榻上,一直是神情恹恹。
“要不,你和你的那位爷说一声,命花娇和蕊娇帮着照看你?”郑氏这话骗得娇憨的彩娇,却糊弄不住就站在她身侧不远处的李中易。
俗话说得好,手心手背都是肉,郑氏虽然和李中易已经有染,可也是花娇和蕊娇的亲娘。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两个正值花季的亲生女儿,被李中易无情的弃于深宅之中,寂寞孤独的逐渐凋谢,郑氏的心里怎么也不可能痛快。
“娘亲,爷虽然嘴上没说,我却知道一点点……唉,两位姊姊太擅长替金家打算了,却忘记了她们是爷的女人的本分。”彩娇长叹一声,有气无力的作出了解释,“爷最不喜欢那等吃里扒外的人。唉,和两位姊姊的精明强干不同,娘亲,您是知道的,我这人从小就很笨,心思也不活泛。我就一个傻想法,只要把爷伺候得舒坦了,爷自然会替我打算的。”
李中易暗暗点了点头,怎么说呢,憨人有憨福气,正因为彩娇的憨厚本分,他才乐意一直和她腻在一起。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李中易对于敌人固然心狠手辣,丝毫不容情,但是,对待他自己的女人,其实一直是宽容有加。
说得粗俗一点,日过总有几分情!李中易的女人们,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平时生活起居的自主性,其实远远高于同时代的士大夫之家。
李中易毕竟是现代人的灵魂,对儒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