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死妮子,还不给我起来!”巴拉巴拉的魔音穿耳。啥时候老妈的嗓音这么中气十足了?要知道,自从老妈得了糖尿病,整个人精气神都不如从前了。这么响亮带着火药味的声音让她以为是回到了二十年前。
“老妈,让我再睡会,昨晚赶稿到两了……”李嘉迷迷糊糊的嘟囔道。
“嘿你这娃子,胆肥了吧,再不起来拿扫帚了啊!”老妈大手揪上了她的耳朵,硬是把她拽起来了。
待她睁开眼,立马激灵了一下。老天,介是神马情况?这不是二十年前老家她的“闺房”吗?铁质的窗棂,白灰的墙壁,水泥的地板,一米二的小床,那张掉了漆的小书桌上,闹钟滴答滴答地响,时针赫然指向了七点半。她看看自己的手,果然是当年白白嫩嫩的小手,。卖糕的啊,这个世界玄幻了。
“还愣着干嘛,快起来洗漱吃饭啊。今天是你初一报道的日子,你还敢给我睡懒觉!”满头黑发,青春健硕的老妈一副“你没救了”的样子看着数落她。
匆匆的解决了个人卫生,一口气喝光了一碗豆浆,叼了个馒头,李嘉就熟门熟路地去门口推了自行车飞驰而去。“这孩子……”老妈望着绝尘而去的背影,轻叹了口气。
李嘉不得不承认,网络真是神奇,穿越重生写多了,向往的人多了,也就成真了,阿门。之前,她还是市里一家报社的小记者,经过多年的奋斗,终于在三十三岁熬到了副主编的位置,春风得意的她还在报上开了个专栏。昨晚挑灯夜战到两点,就是为了弄一个系列报道,结果睡觉醒来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骑着单车的她觉得有哪里不对了。蓦然间才发现自己的视觉有点模糊,头晕,就像……带了度数偏高的眼镜。等等,眼镜?她把眼镜摘下来,发现视觉好清晰啊,百米处的树梢一只小鸟都被看得清清楚楚。难道,这就是重生的福利了吗?
“那是自然了,这一切,都得感谢我这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伟大的器灵。”脑海里突然出现这奶娃娃一般可爱的声音。“谁?谁在我脑子里说话?”李嘉吓得车头都差点抓不稳了,差点整个人带车翻到在地。她一只脚撑地停下来,四顾周围,一边出声问道。
“当然是我啦,我是伟大的蕴灵空间的器灵,你是我的第二任主人。昨晚认主以后,我给你现在的身体改造了一番,你现在已经是先天灵体了,只要你努力修炼,假以时日……”“等等,你凭什么不问过我就认我为主,还让我重生,还对我身体动手脚。”李嘉也像中所写的那样,在心里用意识跟“它”对话。
“这个……”器灵在脑海里支吾半天,这时候,身后远远一个声音气喘吁吁传来,“李嘉,你在这发什么楞,还不快点,要迟到了。”看清了来人,原来是方华,她小学的同桌,一个个子小小,学习成绩好好地阳光男生。他踏着自行车飞奔而来。
李嘉也赶紧上车,两人一前一后,也不说话,十来分钟,就到了学校。
走进教室,座位都已经基本坐满,李嘉看到最后一排右边靠墙的位置空着,就把书包放到桌上,坐了上去。同桌是个高个子男生,叫钱力,正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这个男生李嘉记得,他是当时少见的自力更生,靠自己打工赚生活费的学生。同窗三年,大家只知道他每天都很忙,很少和同学说话,衣着很朴素,学习成绩很好。后来,李嘉考上县一中,他转到省城去了。多年以后同学聚会,也没有看到他人,只从别的同学口中听说他是一个豪门世家的私生子,一直不被家族承认。尽管如此,他没有借助家族的力量,靠白手起家,创建了一个叫“中天”的网络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后来还进军电子通讯行业,成为新一代的翘楚。
无聊中,往前一看,发现自己的前桌正是当年的两个好友,林琳和林路。她们俩是堂姐妹,住在邻村,小升初考试他们在同一考室,当时忘了带墨水的林琳写到一半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坐在她后面的李嘉用自己的墨水给她解了围。上了初中,发现自己和当初的“侠女”同班,林琳就赖上了李嘉,外带买一送一,加上了林路,三人好得像一个人似的。后来李嘉考上县一中,她们俩上了中专,才渐渐少了联系。
“呀,是你!原来我们同班啊!”跟记忆中的一样,林琳首先发现了李嘉。李嘉微笑着说:“好久不见,林琳。”
“哇,你记得我的名字啊!太感动了!”林琳激动地握着李嘉的手说:“你叫李嘉对不对,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
“还有我呢!”林路凑过来,“我叫林路,是林琳的姐姐。”“肥妞,谁是姐姐来着?”林琳立刻瞪圆了眼。“当然我是姐姐咯,昨晚你说过输了那盘棋你就叫我姐姐。”林路得瑟到。“想得美!”“你!说话不算数!”
看着她们俩闹,李嘉感到前所未有的温馨,虽然只是初中三年的朋友,但是若没有她们,没有那些纯纯的友谊,那段时光怎么称得上是花样年华呢?
“美女们,你们在聊什么,可否跟我分享一二?”隔着过道的邻桌把上身凑过来八卦道,其他书友正在看:。他是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个子又矮,活脱脱一只“丑小鸭”。可是谁也想不到到了高中他身高大涨,青春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