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爱意比爱一个人更难。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无疾而终的暗恋。
然而当这句话说出口,赵熹微犹如被解开了枷锁。
她看着沈秀,目光平静而坦然,这一刻,沈秀忽然觉得,赵熹微其实很像她的母亲。
不是说那中相似的脆弱感和易碎感,而是两人对于爱情,都有股一往无前的冲劲。
她们不像大多数人那样瞻前顾后,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患得患失,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往前冲,宁愿一头撞死在南墙上,也不愿意因为一时的犹豫而后悔。
这样的人,这样的特性,如果不是在爱情上,其实很容易取得成功。
就像周梓珊是出色的音乐家,而赵熹微这个总裁做的也不赖。
“科学家说过,爱情其实是化学物质的反应。”
“产生渴望的是苯基乙胺,产生爱情感觉的是多巴胺。”
“多巴胺在人体内的高峰阶段通常只能持续6到48个月。”
“你不是疯了,你是受到了苯基乙胺和多巴胺的操控。”
沈秀看向赵熹微,“爱情会让人失控,我以为你不会喜欢这中感觉。”
“没关系,”赵熹微道,“如果是你,我愿意成为多巴胺的奴隶。”
“我想的苯基乙胺好像分泌的很旺盛,”她顿了顿,问道,“请问我可以再吻你一次吗?”
“……可以。”
唇与唇再度相连在一起。
密不可分。
……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一大早醒来,赵熹微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身边的人,却摸了空。
她像是陡然从楼梯上踩空的人,一个激灵,顿时睁开了眼睛。
平日里那个爱睡懒觉的人会躺的位置空空如也。
枕头的凹陷都已经恢复正常,被窝里也没有熟悉的体温,显然是起身已久。
她翻身便爬起来,甚至顾不得自己没有穿鞋,拉开门就着急地往外看。
然后就与门外的人撞了个满怀。
“一大清早就投怀送抱,是有什么特别的暗示吗?”
她惊愕地抬头,就看见沈秀满脸的笑。
“我以为……”
她的声音里还有没有消散的惶恐。
她以为她走了。
她以为她像周梓珊那样。
安抚好她,一去不回。
“怎么没有穿鞋?”
沈秀低头,就注意到她赤着的脚。
赵熹微的脚很好看。
她个子高挑,因此高跟鞋穿的少,很多时候看上去比沈秀还要矮一些。
正因如此,她的脚上没有长期穿高跟鞋的女人会有的伤痕。
皮肤雪白,骨骼分明,每一根脚趾都有如美玉雕琢而成。
踩在暗色的木质地板上,更是显得特别的……色气。
沈秀只看了一眼,这双脚就烙印进了她的眼睛里。
都说恋爱之人会不自觉地注意到对方身上的小细节。
沈秀还是第一次注意到赵熹微的脚很好看。
不过她也就是低头的一瞬,眨眼的功夫,赵熹微就被她抱着腿给抱了起来。
“啊!”赵熹微发出小小的惊呼,快三十岁的女人,却还像是个小女孩一样。
沈秀恶趣味地把她扔到床上。
赵熹微选的这款床很柔软。
她落在床上,身体跟着弹了弹。
同样波涛起伏的,还有她的胸前。
注意到沈秀目光的落点,赵熹微一把扯过被子遮在自己的身上,脸红成一片。
明明先前两人同床共枕都不觉得害羞,今天不知为何,意外的羞涩起来。
沈秀没有过多的捉弄她,只是蹲下身,找来地上的拖鞋。
“木地板虽然没有地板砖那么冰,但赤着脚走路到底容易受寒,乖,把鞋穿上。”
赵熹微自有记忆起,就没有人这么给她穿过鞋。
沈秀捧着她的脚,小心地放入毛茸茸的拖鞋当中。
她的脚掌冰冷,她的手却是热的,那热度沿着脚上的皮肤,一路向上蔓延。
脚被捉住的时候,不知道为何,她尾椎骨的位置,竟然升起了一阵酥麻的感觉。
身体瞬间就软了,只能任由沈秀摆弄。
穿好鞋,踩在地上,明明是熟悉的鞋,熟悉的地方,却突然变得不一样起来。
沈秀牵过她的手,她就像小朋友一样,被乖巧地带着去了餐厅。
“这是你做的?”赵熹微一眼就看出来,桌上摆放的早餐,并不是家中阿姨的风格。
“沈姨昨天发消息给我,她儿子今天过生日,要请假一天,今天的早饭是我做的,尝尝?”
沈姨就是沈琴,林家一事过后,沈秀就邀请沈琴到两人的住所当了住家阿姨。
沈秀如她承诺的那样,给沈琴开的工资不比在林家要低。
沈琴厨艺很好,尤其擅长中式的各中菜肴。
不过她做的饭菜通常非常传统,这里的传统指的是没什么花样。
好吃,好看,但并不花里胡哨。
至少她不会把水煮蛋切成爱心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