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驼,一种可爱呆萌生物,江湖人称“草泥马”,给裴奕一万个机会,他都猜不到封屿宸会半夜抱着一只羊驼睡觉!
封屿宸迷惑地朝着床边走去,一把将那只巨大又毛绒绒羊驼捞了起来。
羊驼脖子很长,圆滚滚一截,封屿宸掐住它脖子,羊驼后脑勺正对着他脸,鼓囊囊长方形身体顺势就被他夹在了腿间。
裴奕没忍住,又笑了一下。
封屿宸看到他笑自己,脸竟有些红,双手局促地从脖子上挪开,又揪住那只大羊驼柔软耳朵,抱也不是,放也不是。
怪不得之前禁止自己进入他房间,封总竟然还藏着这样秘密!
不过,现在,他算是相信这是封屿宸常住地了。
裴奕心中狂笑,心想封屿宸现在一定后悔让自己和他一起上来——他恐怕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一面吧?
不过这个羊驼……看起来有点好玩,又大又柔软。
想rua,还想骑。
忍住自己躁动手,裴奕努力装作不感兴趣样子。
封屿宸也立刻将羊驼放回了床上,似乎意识到它柔软呆萌样子和整个房间风格太过不搭,又欲盖弥彰地掀起被子,盖在了羊驼身上。
被子下面鼓鼓囊囊,最上面还露着两个尖尖毛茸茸耳朵,裴奕用余光瞥见,更想笑了。
他赶忙将目光转向房间其他各处,问封屿宸:“有没有觉得熟悉?”
封屿宸先是飞快地摇了摇头,似乎很想将现在自己和那只羊驼撇清关系,然而目光落在某处时候,他眼神渐渐变了。
“好像是有些熟悉。”
这个房间很大,在床尾部有一个屏风隔断,封屿宸站在隔断一端,视野可以看到屏风之后。
裴奕好奇地跟过去,就见被屏风遮挡住墙角那里,放了一把吉他。
封屿宸也会乐器?
吉他放在一个透明恒湿保养柜里,看得出主人对它非常爱惜。
封屿宸对着那个柜子研究了一会儿,按下一个按键,保养柜门开了。
吉他被小心翼翼地取出来,封屿宸手指不小心碰到了琴弦,发出轻微嗡鸣。他仔细地打量这把吉他,目光中竟透出一些怀念味道。
“你记得这把吉他?”裴奕也凑过去看。
封屿宸点点头。
裴奕穿越之前就是一个天王级音乐人,自然对吉他很感兴趣,这个世界和之前世界略有不同,顶尖乐器品牌是曾经世界所没有,一把好琴放在面前,对他而言很有诱惑力。
更何况这把琴还是顶尖中顶尖。
只是粗略地看过去,他就知道,这把吉他从材料到做工皆是一流,在指板尾部靠近音孔位置,他眼尖地看到一个英文花体字签名。
霍勒斯·菲尼尔,是英国音乐人、歌手及创作人、吉他手,获得过十五座格拉美奖——这个人他知道,穿越而来这段时间里,闲来无事除了写歌改歌就是听歌,换了一个世界,这里曲库简直就是宝藏。
他很喜欢霍勒斯·菲尼尔歌,第一次听到时候就喜欢。
没想到封屿宸竟然有一把霍勒斯·菲尼尔签名限量款吉他。
“弹弹看?”他看向封屿宸。
他很想听听这把吉他音色。
封屿宸看了看他,抱起吉他,坐在了旁边一把椅子上。
裴奕一下子就觉得不对——他坐姿,可不像是会弹吉他样子。
果不其然,封屿宸左手手指放在指板上,犹豫了半天也没有按下去,最终,只用右手从上至下拨了一下弦。
流畅而饱满琴音瞬间溢满了整个房间,赞叹这把琴音色同时,裴奕也确定了,封屿宸并不会弹琴。
封屿宸摊开手,皱了皱眉头:“我好像……忘了怎么弹。”
彭巍终于在一旁插话:“封总,这把琴买回来,我就没有见到您弹过,据我了解,您并不会弹吉他,收藏只是爱好。”
听了彭巍话,封屿宸看起来反而松了口气,自嘲地低笑了一下,道:“我还以为是我忘了。”
裴奕觉得更奇怪了:“那为什么你会觉得熟悉?”
封屿宸眼神顿了一下,似乎思考了片刻,告诉他:“我觉得,有人在我面前弹过它。”
裴奕点点头,心想也许他也喜欢霍勒斯·菲尼尔,或者是其他他喜欢歌手用过这把琴,他就找了一把同样藏品。
脑内思绪纷飞时,那把琴忽然被递到了自己眼前。
“你试试?”
裴奕犹豫了一下,接过了琴,看了封屿宸一眼:“你觉得我会?”
封屿宸看起来也不太确定,只是稍稍点头:“我……好像能够想象你弹吉他样子。”
裴奕看了他一眼,垂眸。
他向后靠去,边桌旁还有一个高脚凳,他坐在高脚凳上调整好姿势,指尖微动,流水一样乐音就从琴弦间淌出。
没想到,有一天他会以平和心情在封屿宸面前弹琴。
如果不是因为封屿宸失忆,这根本不可能。
音乐太过私人,他在音乐之中表达自我,也寻找那个连他都不了解自我。
——那个自我,存在于梦境之中,也存在于他遗失记忆中。
没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