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回没什么宏图大愿, 既不想拯救世界, 也不想走上人生巅峰, 也不想成为亿万富翁, 也不想留名青史,就想每天开开心心打打游戏, 耍耍乐子,这样不是很好吗?
然而有的时候, 命运并不给我们实现简单愿望的机会。
他有时候不愿意去想那梦一样遥远并且悲伤的事情。每个少年心中大概都幻想过自己能遇见心中理想的类型,谈恋爱, 约会, 甚至结婚生子。
很不巧,唐回的理想型就是美丽娇艳的女人。更不巧的是,他现在和一个他的理想型美艳女呆在同一座房子里,更更不巧的是,这个美艳女有泡他的意思。
所有的不巧,凝合在一起——他很自然的喜欢上了这个女人, 尽管她比他大十岁,尽管她有很丰富的情史, 尽管所有人都不看好这段“包养关系”。
他那么的喜欢她。
愿意为了她收敛自己的脾气, 愿意放下身段做一个小男人, 愿意去学习所谓上流社会的礼仪规矩。
姜希希是一个很好的情人。她独立, 美丽,坚强,自信, 她成功,她富有,她迷人,她是个完美的情人,会去接他放学,会送他喜欢的礼物,会在日常的小事上关心他——他完美的让他越来越喜欢她,可是,她付出的却那么保留。
他终于知道,他对于她来说,大概只是一个很好玩的“玩具”。
他为她痛苦。
在无数的挣扎中,这个暴躁的骄傲的男孩子,最终选择放下自己的骄傲,可是,致命的打击来了,姜希希已经离婚了的前夫竟然浪子回头,想和她复婚了!
他们大吵一架。然后,程凌云负气回老家了。等到他想明白回去找她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消息,姜希希意外身亡。
他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死的。他们这段关系,隐藏在地下,除了几个知情人,外界一律不知,就算知道,也不过说姜希希包养了一个大学生,大学生拜金无耻之类的话。他没有参加她的葬礼,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连自己委曲求全的决心也没有告诉她——她就这么死了。
姜希希是他的初恋,是他的白月光,是他爱到最浓的时候,骤然失去的宝贝,无法遗忘,无法说再见。
因为太疼了。她给他伤口时时疼痛流血,提醒着他不要忘了她。
他从此再没有喜欢过别的人。他不再玩游戏,不再呼朋唤友骑着摩托到处兜风,不再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他后来成为了一个还算“成功”的人,可是,那成功的人生,无人分享。
唐回不喜欢去回忆那些,因为想起那些事,他总是忍不住流眼泪,而他是一个骄傲的人,他不屑于流眼泪,那是懦弱无能的人才会干的事儿,而他是一个骄傲的人。
呐,既然有机会重来一次,姜希希,我要亲耳听见你说爱我,很爱很爱我,我要你好好地,和我过完下半辈子,你知道吗?
他晾好衣服,将手洗的衣物轻柔的捏出了水,晾在背阴处,这才转过身,将自己的衣物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挂在阳台。
第二天早上八点。姜希希打着哈欠走下楼的时候,唐回满头大汗从外面回来,他只穿着白色的背心,白皙的像玉一样的皮肤闪着光,手里面的东西往餐桌上一扔:“喏,早餐!”
姜希希大早上的一点胃口都没有,但是闻到桌子上她爱吃的杨记生煎,肚子咕噜噜的叫起来,喝了一杯唐回放在桌子旁边的温水,坐下来,拆开外面盒子,准备开吃。
唐回粗声粗气的叫住她:“喂!你不是要吃粥吗?老子给你煮了粥,在厨房,自己去盛!”
姜希希心情好的很,虽说这小子,是因为答应了当初的条件才勉为其难的给自己洗衣服做饭,但是,从“老子不会咋地”到现在主动煮粥,还给她洗衣服,不是很好的变化吗?
夹了一口烫人的生煎,姜希希咬了一口,被烫的直“吸溜”嘴巴,唐回瞧见了,撇着嘴吐槽:“煞笔!”
“煞笔”姜希希也不生气,筷子里夹着一个生煎,颠颠的跑到厨房盛饭,就是普通的白粥,熬得很黏,很浓稠,香气扑鼻,她陶醉的吸了一口气,为自己的“□□有方”而得意。
“凌云,给你也盛了一碗哦~”
唐回哼哼鼻子,“你放着,老子要去洗澡!”
他早上起得早,把米放在锅里,煮上,去晨跑,然后顺便去买了生煎,又跑回来,可不是一身汗水吗?
“蹬蹬蹬”跑到楼上,不过五分钟,他穿着浴袍就下来了,大马金刀坐在姜希希面前,老子的饭呢?
姜希希笑眯眯的将一碟小菜推到他面前,然后是一大盒生煎,然后是两碗白粥,她眉眼带笑的看着唐回:“呐,多吃点。”
吃过了饭,碗筷留给唐回收拾,姜希希上楼换衣服化妆去了,半个小时下楼,“今天上午有课吗?”她问。
“没有。”唐回道,也不说什么时候有课,等着问呢。
“那下午几点的课?”姜希希果然问道。
“快三点。”
“唔,”姜希希思索了一下,说:“那你上午在家里玩,快十二点,你去找我吃饭,然后下午我送你去学校,OK?”
非常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