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一然这个主意可不是瞎出的。
前世他们队伍里有个队友,妥妥的富二代,他父亲就是泥瓦匠出身。最开始就是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南下寻找个出路,混在工程队里当力工,慢慢的学了一手瓦匠手艺,越干路子越广。后来他开始回乡召集同乡的青壮年出来跟他干,自己当起了小包工头。
时间慢慢推到了九十年代,小包工头的生意越铺越大,到了二十世纪初期,他们家已经是国内知名的地产品牌了。
这是真实案例。
后世房价的蹿升确实像是坐火箭一样,让人追都追不上。一,二线城市的一套房子,也不知道打散了多少对鸳鸯。
雷千钧现在的工作职责,可能做个三五年都不能出成绩。他需要一个正当的职业来掩饰身份,从低做起,慢慢的发展,把企业做强做大,说不定自己以后能收获一个霸道总裁呢!
只要他的心是向着队伍的,做什么职业又什么关系呢!
雷千钧很认真的想了想宋一然的话,居然觉得十分可行。
从队伍里出来,他的牺牲还是很大的。上边也说了,他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做什么职业,他们是不管的!
他只要记得自己的初心,记得自己的使命,记得自己的另一层身份,把任务完成好,谁管他是做渔夫,还是当老板呢!
雷千钧想了想,觉得或许自己可以一试。
只是要怎么做,从哪里做起,还是要考虑一下。
“好了,我知道了!”雷千钧正要再说两句什么,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这么晚了,会是谁啊!
他连忙走过去接了,生怕是局里有什么事找雷军。
结果是找他的。
“老大,有动静了!”电话里又讲了几句,大约用了一分钟的时间。
雷千钧眼里带着寒气,“我马上过去,你们不要轻举妄动。”他放下电话,看了看腕间的手表,“然然,我出去一趟。”
“什么事?”宋一然道:“大半夜的,很要紧吗?”
雷军站在二楼的楼梯扶手处,“谁的电话。”
“跟您没关系,找我的。我一会儿可能出去一趟。”
雷军也知道儿子有公务在身,很多事情不能说得太明白,就嘱咐道:“一定注意安全。”他心里是有疑惑的,但是他是个重视原则的人,不该问的话,他一句也不会问。
雷千钧知道雷军误会了,但是这个时候不是解释的时候,他点了点头,嘱咐宋一然道:“你回去休息,我很快就回来了。”
宋一然用眼角余光瞄到雷军回了卧室,关了门,她这才正色的问雷千钧,“是不是跟我有关系?电话是陈锋打来的是吗?提到了城效的野坟场,是找到我妈的坟了吗?”
她耳力过人,把电话里的内容听了个七七八八。
雷千钧皱眉,伸手摸了摸她的耳垂,“你是属蝙蝠的吗?”听力这么厉害。
“你少来!”宋一然道:“我也要去。”她眼里有几分决然的意思。
雷千钧无奈的表示,“穿衣裳,走吧!”
两个人穿上略为厚重一些的外套,出了门。
这个时间出门,只能是开车了,城郊离市区不算太远,但是开车也要二十多分钟的路程。特别是到了野坟场附近,那一片全是树林,道路坑坑洼洼的,只能步行。
雷千钧借了车,带着宋一然往郊外开。
这时候人们休息得早,道路上车少,人少,交通岗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快就开到了。
“得先下车,还得走大概十分钟。”
宋一然从自己的小挎包里掏出一个手电筒来,“我有这个,咱们下去吧!”
“怎么连手电筒都拿来了?”雷千钧一喜,“还是你想得周到。”车上本来是有手电筒的,但是他刚才摸的时候没有摸到,估计是被别人拿走了。如果不是然然带了手电筒,他们真是要摸黑赶路了,那样效率会下降很多。
宋一然半真半假地道:“你别看我这包包小,我这里面什么都有,你就是想要只狗子,我都能给你掏出来,你信不。”
捡宝三千问,我这是招谁惹谁啦?
雷千钧自然不会相信,他接过手电筒,按下开关,拉起宋一然的手道:“走吧,上山的路不好走,我拉着你点。”
宋一然也没拒绝,将另一只手放到衣兜里,跟着雷千钧往树林里走,地势越来越高,远处有灯光晃动的影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子里阴气太重的关系,宋一然觉得这里的温度很低,比市里的温度低得多。林子里随处可见坟包,都是年久失修的野坟,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露出来的森森白骨。
“怕吗?”
宋一然摇了摇头,“不怕的。”她回的很认真,是实话。
人心,往往要比那些想象出来的恶灵更可怕。她也算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了,会被这些坟包吓住?
“有我呢。”
“真不怕。”
两个人走了差不多七八分钟的样子,和早就守在林子里的邓奇致,方敬接上了头。
“怎么回事?”
“嫂子咋来了?”这种地方,嫂子也跟过来,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