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一然在屋子里转了转,想着她得添点家具,别的不说,光有一张床是不行的,得买一个柜子。现在组合柜还没流行起来,买那种老式的大箱子就行。
桌子也要买一个,椅子也要买一把,来客人总得有坐的地方吧,或者偶尔在家里吃个饭,总不能坐在床上吃饭吧?
窗帘要买,保证自己生活**,简单的生活用品添一添。
取暖的炉子也要买一个,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本来就没有供气,再不买炉子,岂不是要冻死。蜂窝煤,这个也要问清楚哪里有卖的,好像他们都要证吧?
宋一然突然想起来,自己的粮食关系落下来了,可是她还没有供应本啊!
算算日子,月底了。
算了,上班再问吧!
等家里的东西都添置起来,就像模像样了。
反正她也不过是这里的一个过客罢了,又不会待太久,置办那么齐全干什么呢?
现在最让她担心的就是捡宝,来县城之前,她把捡宝留在了梁红花家。就是当初赵小冬住院,留下来帮忙的那个人。
但是也不能总麻烦别人帮自己养捡宝吧?就是他们乐意,自己还不乐意呢!
把捡宝带到医院来,显然不现实。
哎呀,真是愁死了。
空间不能装活物,就算能装活物,也不能把捡宝圈在那一片小小的地方吧!它可是狼王的后代。
宋一然回了洪家,把这事儿跟赵小冬说了,问她:“等你结婚了,要不把捡宝养在这儿?”
反正她是舍不得把捡宝给别人养,赵小冬养着,她还能时不时回来看看呢!
杜老太太听了,一口应承下来,“这事儿还用问她吗?直接送过来就行,还能给我做个伴儿。”
老太太也是农村出身,知道狗最是护主的,也愿意养着。
宋一然高兴坏了,谢了老太太一遍又一遍。说白了,还是因为老太太看重赵小冬这个儿媳妇,才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洪新新放学回来,看到赵小立和宋一然的时候,明显有些小惊喜,这姑娘因为不能说话的关系,平时比较内向害羞,很少有活泼的时候。但是说来也是奇怪,她很喜欢跟宋一然待着,对赵小冬也没有任何抵触情绪,这一点让宋一然很满意。
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了,老太太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暗暗感叹,家里要是缺了女主人,还真就少了点生活气息,但愿赵小冬早点嫁过来,也让这个家里多点欢乐的气氛。
洪立业下班的时候,从厂里借了一辆马车,给宋一然搬家。
这年头马车也算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了,一般人家搬家,厂子里送货,都少不了马车。
机动车还是少。
几个人搬的搬,抬了抬,很快就把宋一然的那点家当都送到了中医门诊后面的小楼里。
赵小冬到了宋一然的小单间,有点不满意。
楼房倒是挺好,但是也太小了吧,屋里只有一张床,啥也没有啊!
“婶子,你就不要挑剔了,我一个人住,要那么大的地方干啥啊!”宋一然自己挺满意的,门后面就是床,窗户边上可以放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你看这边能放一个大箱子,上面能摆不少小东西。到时候在这边安一个炉子,还可以对角这边安放点别的东西。”宋一然比划了一阵,也不知道赵小冬听没听懂,“反正就是一个人住,很宽敞啊!”
赵小冬也不说什么了,人家都乐意,她操什么心啊,“住在这儿,不用花钱吧!”
“不用。”
那就好啊!
“行了,先回去吃饭吧,明天再过来收拾。”
三个出了屋,锁好门,准备下楼。
就在这时,钱媛迎面走来。她像是刚下班,脸上带着两分疲惫,不但穿着打扮依旧时髦,肩上还背了一个小巧的皮包,她涂了口红,看起来很是时尚,与这个时代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这个人特立独行,宋一然也没想跟她打招呼,而钱媛更是目不斜视,直接进了自己的屋子,关上了门。
赵小冬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物,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出了红砖楼,她就问宋一然,“那是谁啊,你认识吗?”
“打过招呼,姓钱!至于在什么科室上班,还不清楚。”
赵小冬摇了摇头,咂舌道:“俺瞧着她可不是什么良家妇女,你可得绕着她走啊!”赵小冬还算厚道的,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这要是换了那些喜欢用有色眼镜看人的人,只怕说出来的话要比这难听一百倍。
宋一然含糊的答应了,在她看来,钱媛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邻居,二人不会有什么交集的。
回到洪家,晚饭已经做好了。
洪新新跟宋一然比划着,都是她帮忙,饭菜才能做得这么快,这么好。
宋一然朝她竖起一根大拇指,然后像是变魔术似的,从衣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了过去。
这支钢笔是雄鹰牌的,名气算是比较大,外观设计也很漂亮,笔帽是金属质地,而笔身则是枣红色的,很好看。
洪新新十分惊喜,先是笔划道:给我的?
“是啊,希望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