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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将军(1 / 2)


“公子!”

沈凉不说他不会让楚七做的那件事还好,听他这么一说,并且自家主子还答应了,这一下可把杨凡给吓坏了。

毕竟自家主子那可是真龙候选人之一的身份。

首先要奉承一生的行事准则之一便是“君无戏言”。

答应之事,必须做到。

可基于这一前提,万一自己这边由蜀王亲自挑选供奉的蜀川斗鸡真就败了,那自家主子不就得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了吗?

是,姑且就算沈凉能信守承诺,不会让主子脱光衣服在大街上狂奔。

那谁能保证他不会让主子跳粪坑、胸口碎大石又或者就近寻个风尘女子当街上演种族繁衍大戏?

一旦如此。

楚七回朝后会有什么后果,杨凡难以想象。

但他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自己就是有一百条命,回去之后都不够皇帝砍的!

看着杨凡急切担忧的样子,楚七微笑摇头道:

“我等此行,本不就是有事要与沈公子相商吗?”

点到即止。

楚七知道自己这位从小跟到大的伴读是个聪明人,哪怕并非绝顶聪明,也属于一点就透的那种。

事实上杨凡也的确懂了。

说白了,即便沈凉没有主动提出添彩头,自家主子也会找准时机做出跟沈凉一样的举措。

毕竟他和楚七此次晋州之行是带着任务来的。

而想要完成这项任务——

威逼,不行。

因为沈凉刚才说的话里有一条没错。

在这晋州,没有任何人能在晋王眼皮底下对晋王府不敬。

利诱?

也不行。

世人虽不知晋王府究竟坐拥多少财富。

可大致也有个概念。

形容这一概念十分简单,就四个字。

富可敌国。

那么既然威逼利诱走不通,自然也就只能搞点歪门邪道了。

这便是楚七自认为足够聪明的一点,否则也不至于提前两月就私下暗通蜀王,让蜀王在斗鸡发源地——蜀州川城,来搜寻这么一只“百胜神鸡”了。

眼看主子眼神坚决,杨凡心凉一半的同时,只能沉默认命,做好了事后回朝会被砍头的准备。

而另一边的褚食乐,其实也没有表面上展现出来的那么稳操胜券。

“凉哥儿,你来,咱俩聊几句。”

说着褚食乐就把沈凉拉到一旁。

“凉哥儿,说起来咱哥俩儿在斗鸡这行当里,也算是顶级行家了,你应该不会看不出来那小狗腿怀里抱着的斗鸡是正宗蜀川斗鸡吧?”

沈凉胸有成竹的一笑。

“废话,这要是都看不出来,十几年不是白玩了么?”

“哎呀,关键它明显还不是什么普通的蜀川斗鸡啊!你看它头顶鸡冠的颜色,都已经红的发紫了,有道是‘蜀川斗鸡,粉冠弱、红冠强、红中带紫是为王’,如果咱今儿就非得立马打这一场,那我手头上可是没有红紫冠的蜀川斗鸡。”

褚食乐头头是道的分析,并没有打击沈凉的半点自信心。

他的笑容中多出几分狡诈,阴嗖嗖的冲褚食乐挑挑眉头道:

“你忘了,咱不是还有一只正宗的白毛鸡么?”

“白毛鸡?啥白毛鸡?”

“跟我一个岁数那只。”

“不是凉哥儿,你这是在考我呢还是逗我呢?一只斗鸡最多也就是活个十二三年,我咋不知道你家还有一只跟你年岁差不多大的白毛鸡?而且斗鸡里也没听说过有白毛鸡的品种啊!”

频道实在对不上号的沈凉被彻底打败,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揭晓答案。

“白将军。”

“白将军?!”

褚食乐瞪大双眼,显然他是知道“白将军”的。

白将军是沈家军的一员,但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鸟”。

此“鸟”金顶白羽,类名金顶白鹰,乃是蒙王朝天子百姓们公认的护国神鸟。

纵观整个蒙王朝开朝七百余年,所现金顶白鹰的数量也超不过十指之数。

而自小被晋王府养大,被沈凉当作肩宠的这只,则是其父晋王当年率军北上,打服蒙王朝后,蒙王朝皇帝为保性命,送与晋王府的诸多珍宝之一。

但关键在于……

“凉哥儿,那白将军展翅大约丈许,体格跟鸡完全沾不上半枚铜钱的关系,而且古往今来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谁家斗鸡是白毛的啊!”

“你似不似撒?”

快被褚食乐“蠢”疯的沈凉一把揪起丫耳朵。

“走,跟我回趟王府,你啥也别管,等着看戏就完事了。”

说完,沈凉回过头来冲楚七挥手道:

“我俩回王府取鸡,你俩要是觉得外面太晒,可以先去百花楼找俩姑娘喝顿小酒,但是记住别把账算我头上,到时候我可不认。”

沈凉不是吝啬的人。

但从小他听沈万军骂的最多的就是庙堂上又有哪位一品二品大员找皇帝告他的状了。

尽管皇帝从未真正采纳过那些大员的“死谏”,可听在耳朵里却总归不叫人那么舒服。

所以沈凉在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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