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绕弯子,直接说明了意图。
很明显,他之所以不收了苍天霸龙,为的就是吸引人前来!
有眼力见的,他就伸出橄榄枝。
没眼力见的就杀鸡儆猴!
在野蛮时代,实力永远是最好、最直接的表达方式。
至于他们愿不愿意沈云无所谓,反正这龙的肉足够多,不怕没人来投靠。
或许是为了部族生计、亦或是畏惧沈云的实力,怕不同意就被杀了。
有三个部落的人齐齐匍匐在地:
“我茶客部落,愿意臣服在您的脚下!”
“我们愿意臣服在您的脚下!”
“都起来割肉吧。”拿着水冲洗身体的沈云,看着唯一站立的男人说道:
“你派人回去告诉周边势力,愿意臣服的就来割肉。也不让你的人白忙,这里的龙肉有多少割多少带回去,就当是报酬。”
他是来收人打造势力的,可不能让那群跑回去的人,污了名声。
恩威双重名声的加持下,来的人会越来越多!
此言一出,这男人身后的林中,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欢快吆喝声。
可唯独他的脸上一点也笑不出来,搓着手看向沈云笑道:
“勇士大人,我我刚才脑子有些转不过弯,现在还能臣服您吗?”
他发现自己貌似做了个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