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英反驳道:“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反正当太孙挺好的,真希望就这么一直当下去。” 听着这话,朱元章苦笑的同时,也拿朱英没有办法。 他知道朱英说的这话可不是只是给自己讲好听的,而是心里头真是这么想的。 除了一些必要的接见,大孙甚至很是烦大臣无论什么事情都要过来汇报,更多的心思是放在练兵跟民生之上,真正的做到了放权大臣。 想到这里,朱元章不由的嘱咐两句:“现在大孙放权倒是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官员这么多,难免会出现一些浑水摸鱼,搅乱民生之辈,也不能都不放在心上。” 朱英听话这话,便就顺势说道;“先前爷爷让百姓告御状,我觉得挺好的,所以打算往这方面发展一下。” 告御状被一些开明君主当作下情上达、建言立政的重要手段,且被视为一种防微杜渐、平息民怨的治国安邦之道。 但从各代王朝的政治实践来看,就其整体而言,是反对和压制进京告状的,对这样的行为经常表达出一种消极、规劝甚至是恐吓的态度,对上访百姓动辄处以“杖一百”或“充军”的训戒和惩罚。 唐太宗李世民时,上书言事者大多希望他亲自处理,以防壅蔽。 对此,魏征的意见是:“此乃不识大体者,州县之事岂要陛下亲自审断?” 对于大量的“击登闻鼓”者,唐右金吾将军上疏曰:“讼者所争皆细故,若天子一一亲之,则安用吏理乎!” 显然,,过多的“越诉”会侵犯“下官”的正常职权,打破国家权力运作的正常秩序、造成“上”(朝廷)与“下”(地方)关系紊乱。 而朱元章是鼓励告御状的,于《大诰》中甚至是号召百姓监督举报官吏,允许百姓捉拿贪官污吏,绕过上级行政直接押解到京城告御状。 《大诰》在颁布之后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洪武朝的安定和谐与朱元章严刑峻法,厉行反腐有直接关系。 只是朱英知道,这样极端的律法很难持久,不管是在朱元章之前,还是一直延续到后世,如此律法再不曾实施过,仅仅洪武年间的昙花一现。 且对于治理地方来说,也是治标不治本。 围绕告御状所形成的百姓、朝廷、地方三者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呈现出一种朝廷与底层民众共同施压于地方的格局。 朝廷与底层民众在与地方官府违法乱纪、官僚主义、欺上瞒下的斗争中具有某种利益的一致性。 没有哪个皇帝希望自己国家的官员都是贪官污吏,但个人的精力并不能去探明。 在此过程中,朝廷为国家利益和社会正义代表的角色。 百姓与地方的矛盾,经由“进京”被带到了京师,从而转变为这些群体与朝廷的矛盾,以及朝廷与地方的权力博弈。 朝廷既需要通过上访这种渠道监督和震慑地方官员、使之不敢肆无忌惮,也需要地方官员的拥护和支持,通过加强地方在处理上访问题上的作用与功能,使之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减轻朝廷的压力。 只不过朱元章现在给告御状的百姓的权力太大了,使得地方上的政权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如果在一些事务上,官府不能让百姓满意,那么就能通过‘告御状’来威胁甚至是敲打官府。 目前地方上一些官府来花钱了事,为自己的乌纱帽妥协百姓很是常见。 如此下去也影响到了政权通行。 所以朱英打算就这个方面,进行改善。 不管是什么权力,一旦失去了束缚,都会变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