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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梦想(1 / 2)


刘好好前世从小学开始就是学校合唱团的,一直唱到了初中毕业,整整唱了九年,不知道参加了多少大大小小的演出,虽然她的嗓音条件算不上有多好,也不是什么有天赋的孩子,但是参加了这么多年的合唱团,童声合唱的发声技巧和训练方式她基本也都清楚,很快就把这些孩子分成了高音部和低音部两组。

而这首《歌唱二小放牛郎》就是她小时候唱过的一首童声合唱曲目,旋律简单,朗朗上口,几乎没有人不会唱,但是分成了两个声部之后的效果,要比一个声部要更加情绪饱满,更加打动人心。

在前世排练这一首曲子并不难,可是现在的条件实在是很恶劣,学校连一台钢琴都没有,当然就算有,也没有人会弹,别说是小学了,就连高中都没有钢琴。

所以平时的音乐课形同虚设,老师们随便教几首红色歌曲,孩子们跟着扯着嗓子嚎几声,至于走不走调也没有人关心,再说生产队里的广播天天播那些红色歌曲,听得多了自然就会唱,其实也用不着这音乐课。

但是她却认为真正的音乐不是这样的,音乐和绘画、诗歌等一样,应该给人以美的享受,让人们的精神不至于贫瘠得如大目生产队的盐碱地一样。

她一想起后来的金花镇虽然有钱,却被人们不无鄙夷地称作“文化荒漠”心里就有些难受。

那时候的她常来金花镇调研,也认识不少金花镇出身的大老板,这些人身家过亿,却许多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只堪堪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有村子里那些老人、妇女们,没有别的娱乐方式,成天沉迷于牌局,而孩子们则天天抱着平板电脑不松手,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生气,满满的都是麻木,就如一具具行尸走肉一般。

主政永乐县的时候,她始终认为没有文化底蕴的支撑,这些村镇的崛起只能是昙花一现,最终走不了多远,所以她一直在推动村镇文化事业的发展。

金花镇有钱,她一号召,就很大手笔地建了不少公众文化事业,几乎村村都有什么农家书屋和文化广场,每回带着客人下去视察,总能收获不少赞叹和肯定,这一点多多少少也对了她今后的晋升起了帮助。

可是她心里却很清楚,这些所谓的农家书屋不过就是个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根本没有村民进去看书,平时那里就支几张牌桌,一群老人在里头“噼里啪啦”地打牌,别看地方不起眼,但据说一局输赢就在上万块钱左右。

而那些文化广场本意是给那些大爷大妈跳广场舞,练大合唱的,可是金花镇的大爷大妈们沉迷牌局,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兴致来了的时候,索性在广场上也支起牌桌。

当然文化广场最热闹的时候就是红白喜事的时候,土豪老板们挥金如土地请了不少大小明星在文化广场上载歌载舞,着实也颇为壮观。

每当这种时候他们总能上媒体新闻,用麻袋发钱啦,金项链几公斤重啦,豪车几十辆啦,怎么简单粗暴怎么来,土豪这个名声在他们身上扣得死死的。

那个时候她对这些土豪们的庸俗做派虽然颇为不屑,但是她无能为力,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每年gdp的数字又十分好看,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了。

现在自己算是土生土长的金花镇大目村人,就算她再不情愿,这块土地和这块土地上的人和事都和她有着难以斩断的缘分,也许现在的她做不了什么,又或许她所做的事情太过微弱,根本不可能改变这里的将来,但她还是想要做些什么。

人呢,还是需要有些梦想和责任的,哪怕穷尽一生无法实现,至少也努力过,奋斗过。

她掏出自己的口琴,孩子们看着她的眼神立刻变得炙热起来,这可能是生产队里唯一的乐器了,是她在公社读高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刘大力还在,他向来宠她,她闹着要口琴,他也就忍痛从补助里省了三块钱给她买了这支口琴。

口琴方便携带,也容易上手,是这个年代时尚青年的标配,刘好好得了口琴之后爱若至宝,可是她天生乐感不强,又找不到曲谱,没吹几次就把它扔到一旁去了,惹得刘长生和程招娣心疼不已,没少暗地里骂她败家,可她有刘大力护着,就算是他们夫妇也拿她没奈何。

而现在的刘好好对口琴也不精通,不过她从小就学钢琴,有了钢琴十级的基础和乐理知识,对口琴上手很快,虽然细听有不少瑕疵,但是对这些孩子们来说,口琴里吹出来的曲子已经像仙乐一样美妙了。

用口琴带着孩子们练了几遍《歌唱二小放牛郎》,终于到了放学的时间。

自从她来给他们上课后,以往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往外跑的孩子们都不肯走了,还赖在教室里眼巴巴地看着她,那崇拜的眼神让她有些忘形,意犹未尽地用口琴吹了一首《送别》。

她小时候曾经听过母亲吹过这首曲子,那时候的自己年纪虽小,但还是被缠绵的旋律感动得几乎流泪,所以在她的潜意识里,这是一首最适合用口琴来吹奏的曲子。

“老师,这是什么歌?真好听!”教室里很安静,过了许久,孩子们才陆陆续续回过神来,有几个孩子竟然真的湿了眼眶,还有的孩子竟然像个小大人似地叹气。

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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