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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黄清荷回娘家(1 / 2)


柴房里堆放的都是稻草和干柴,地面积累的柴灰有手指头那么厚,两只小土狗舔得满嘴都是灰,不住的往外吐,模样十分滑稽。

云茉重新去倒了半碗温水来,为防止碗再被撞翻,她只能亲手端着碗喂两只小土狗喝灵泉水。

“啧啧啧啧~”

两只小家伙喝得很快,没两分钟就把碗里的水喝光了,连碗沿都舔得干干净净。

喝了水,两只小家伙争先恐后的往外跑。

云茉好奇的跟出去,发现两只小家伙半蹲在竹篱笆的墙角拉屎。

嗯,没想到农村的土狗还这么讲卫生,比家里那两只只知道吃喝拉撒的哈士奇强多了。

也不知道大白二白它们怎么样了。

“茉茉,愣着干什么呢,吃早饭了。”

云茉正想得出神,黄知秋走到她面前,并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碗。

云茉也没在意,转身去了堂屋里吃饭。

早饭是面条,用昨晚的烧鸡公汤汁拌着吃,怕不够味,黄知秋又切了一碗酸豆角。

云茉吃了两口面,觉得味道有点淡,正准备夹酸豆角放进面碗,筷子伸到一半时忽然顿住。

“妈,装酸豆角的碗,是你从我手上拿的?”

“是啊,怎么了?”

“你没洗吗?”

黄知秋愣了下,“我看碗挺干净的啊,你装过什么?”

看着大家的面碗里都放了酸豆角,而且还吃得香喷喷的,云茉默默咽下到嘴的话,“我刚才收了招工启事,没洗手,怕碗上会沾了脏东西。”

黄建军不在意的笑笑,“没事,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说完,端起酸豆角又倒了不少到自己的面碗中,倒完,看云茉盯着他看,黄建军把剩下的酸豆角一股恼倒进她的面碗中,云茉想阻止都来不及。

“来,茉茉,剩下的都给你,这酸豆角拌面最好吃了。”

看着碗里的酸豆角,云茉实在下不了筷子。

“吃啊,茉茉,面坨了就不好吃了。”见她发愣,杨杏花笑着催促道。

正在这时,身旁的凌川伸手将她的面碗端了过去,把里面酸豆角全部拨到了自己碗里后,把面碗还给了她。

看到凌川的动作,大家都很奇怪。

“茉茉,你不吃豆角啊?”

云茉忙解释:“我早上不想吃太咸的。”

农村的酸菜都是泡了很多年的老酸水,盐份很重,一是防止酸菜变质,二是好下饭。

听到她的解释,大家也没多想。

刚吃过早饭,陈斌就骑着摩托车来了。

黄宇拿上招工启示和胶水,坐上陈斌的摩托车就出门了。

今天天气不错,有微煦的太阳,云茉把昨天刷好清漆的竹匾拿出来。

经过一晚上的晾晒,竹匾上的清漆已经干透了,在竹匾表面形成一层透亮的光泽感。

云茉拿出在建材市场买的油漆和刷子。

她没有直接拿刷子蘸着油漆往竹匾上写字,而是先用铅笔,在竹匾上描绘出字体的轮廓,然后再用刷子蘸着油漆进行填色。

写大字招牌这件事上,她不是专业的,只能用这种笨办法。

不过方法虽然笨了点,但却很好用。

半个小时后,“六安竹编厂”五个大字的招牌顺利完工。

“还别说,这用竹匾做招牌还挺特别的,比那种挂门口的木板有意思多了。”

“关键是还省钱,那城里的东西老贵了,一块木板子,刷一层白漆,再写几个字,就要收150块。我瞧着茉茉做的这个招牌,一点也不比那种差。”

云茉也对自己的杰作也挺满意的。

等竹匾上的油漆字干透后,云茉让凌川拿着清漆,给五个竹匾里里外外的再刷一层,起到防水防油漆掉色的作用。

清漆快刷好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离门口近的云茉转身去把门打开,发现外面站着一对陌生的年轻男女。

“你们是?”

看到云茉,黄清荷也愣了下,不过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你就是茉茉吧?我是清宁的姐姐,我叫清荷。”

听到对方的自我介绍,云茉恍然,“原来是清荷表姐,快请进来。”

“清荷,家勇,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到进门的黄清荷和杨家勇,黄家人高兴得跟过年似的,纷纷围了上来。

黄清荷满面激动的跟黄家人一一问好寒暄。

倒是杨家勇,站在旁边没吱声,目光一个劲的往云茉身上瞟。

在外打工几年,他也不是没见过城里面的漂亮姑娘,可却没见到过比眼前这位表妹更加标致靓丽的。

脸蛋白嫩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杏壳眼又大又圆,眼睛就跟琉璃珠一样,乌黑水亮,嘴唇就像樱桃一样娇嫩欲滴,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杨家勇的打量让云茉不太舒服。

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平日里受到的关注自然不会少,以至于她能轻易的分辨出好奇和好色。

而显然,杨家勇就属于后者。

正在这时,凌川忽然走到杨家勇面前,“表姐夫,请里面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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