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是帮了最大的忙了,”
若水扳扯着菲娜斯的脑袋,也懒得再模仿原主的说话方式,不,或许是这个地方人的说话方式了,那么多修饰词,
亲爱的,尊敬的,美丽的,迷人的,——滚犊子都!please!
“唉~看看外面又是一个朗朗的夜晚,”
若水扯开黑绒的窗帘,对着外面的一轮明月拖着腮,
“唉~是啊,又是一轮明月,”
一旁的菲娜斯不明白若水到底想干什么于是也照葫芦画瓢的跟着托腮,感慨,
“菲娜斯,你喜欢夜晚还是白天?”
若水转过头看着菲娜斯道,
因为若水的脸背着光,所以菲娜斯看不清她的神色,而对方的声音平板,所以她也听不出若水的态度,
既然猜不出若水的用意,菲娜斯干脆就顺着自己的内心回答。
“嗯,都喜欢,因为生活需要劳逸结合,不可能总是黑夜或者总是白天,人类在昼日里工作,在黑夜里落幕,而我们血族在黑夜里出动,在昼日里沉睡……我们都有自己生活的方式,自己生活的时间,如果不是饮食需要,我们应该都不会有交集……”
“那么,你想做人类还是血族?”若水背着光的眼睛眯起来,
“都不想,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个血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