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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番外(3 / 4)


女再移不开眼睛,颠颠的上前,开口问道,“小娘子是哪家的?怎么一个人在这山林里?莫不是迷了路?”

那姑娘身材纤细,模样秀美,看到八戒这番作态也不恼,只是眸中带泪,娇声泣了两声,看向伏光,“奴家是为寻夫君而来,没成想能在此地遇到夫君,倒是省了许多麻烦。”

她走到马前,抬头仰望伏光,“夫君,快随奴家回家吧。”

孙悟空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然后问伏光,“你认得她?”

伏光茫然地摇了摇头。

八戒来到女人跟前,趁机摸了把她的小手,“小娘子认错人了吧?”

那女人见伏光不承认,微微睁大眼睛,泪水便流了下来。

“夫君。”她不可置信道,“夫君不要奴家了吗?你为什么不说话?”

唐僧和孙悟空都觉出不对了,只有猪八戒还沉浸在对方的美貌当中难以自拔。

唐僧道,“这位施主,他真的是你的丈夫?”

如果说女子不知道伏光不能说话,可以说是伏光离家后受伤变哑。可是若要如此,伏光的神情便不该是这般茫然,仿佛完全不认识一般。

要说伏光哑了之后失去记忆也不太对,真的失忆还会这么寻死觅活吗?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根本不认识。

这个女的是过来碰瓷的!

她看到伏光骑在马上,便以为他是一行人中的主导者,谁能想到世事难料,伏光上马仅仅是因为昨夜没有睡好觉?

观音还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碰瓷的,让她绞尽脑汁都不可能想到,伏光拿的人设这般悲惨。

她幽幽道,“奴家与夫君青梅竹马相依为命,怎么可能认错呢?”

唐三藏道,“既然如此,请问施主,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观音还真不知道伏光是怎么编的。一开始她就没想到,唐僧师徒会有这么强的警惕心。

都怪伏光把唐僧教坏了。本来他们佛教的金蝉子可以被一代大师在寺庙和佛光普照下抚养长大,没想到半路被搅了局。观音一时不察,金蝉子便染上了人间市侩,不再纯粹了。

可是其他人已经到位,搞这么一次已经很难,就算主角有瑕疵,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谁知道主角的瑕疵竟然这么大。

观音被唐僧温柔地看着,意识到不能拖延太久,而且还不能把曜君陛下惹怒,便故作羞涩来放慢语速,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姓伏名光,家住……家住兴和村。”

唐僧问伏光,“她说的是真的吗?”

伏光还是一脸茫然,摇了摇头。

唐僧心中一动,“不是,还是不知道?”

这么复杂的话,他一个不能说话的文盲该怎么表达啊!

唐僧也想到了这一点,他道,“如果她说的不对,你就摇头。若是你不记得,就点头。”

伏光依然摇头。

观音看出了点什么,总算明白自己哪里没有对上剧本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伏光,“他……夫君他,不能讲话了?”

孙悟空不耐烦地耍了下棍子,冷笑,“他是你丈夫,能不能讲话你还不知道吗?”

观音备受打击,“我不知道……奴家真的不清楚……”

唐僧觉得她的表现还挺真实的,不太像说话,说不定是另有隐情,便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

观音被逼的扩展了一下剧本,“实不相瞒,奴家与夫君,已经三年未见了。”

她磕磕巴巴地讲出来现编的故事。

她是伏光的童养媳,自小被伏家收养,和伏光感情甚笃,刚满十三岁便成了婚。后来来了一个大妖怪,把伏光全家都杀光了,还抢了她去做压寨夫人。最近突然有真佛显迹,说有一个和尚要往西天取经,此处不该为他的劫难,便让妖怪提前偿还了因果。妖怪死后,她便跑下山,去了伏光家里却发现一个人都没有,就来山上找伏光了。

故事逻辑还行,不过还是得吐槽一句,十三岁结婚太早了,这样是不行的。

可惜他们两个幻化的样貌摆在这里,说的太大了也不合适。

不得不说,观音编剧本的能力很强,怪不得后来能叫着几个菩萨组团男扮女装招女婿。

观音泪眼盈盈,“夫君,你当真不记得我了吗?”

伏光还是摇头。

作为在故事里被提到的西天取经的和尚,唐僧已经相信了她的话。

他道,“既然是这样,不如先送伏施主回家吧。”

观音半点不慌,她擦干泪水,“多谢大师。”

伏光扯了扯白龙马的鬃毛,白龙马很乖巧地没有把他从身上踢下来,而是打了个喷嚏,甩了甩脑袋,示意他不要乱动。

观音变出一个偏僻的小村落,村前有石碑刻着“兴和村”三个字。村里安安静静,没见到其他人。

观音解释道,“因为附近有妖怪,很多人都搬走了。现在妖怪没了,用不了多久,大家还会再搬回来的。”

师徒三人都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便轻易相信了她的鬼话。

来到“伏光家”,唐僧扶着伏光下了马。

将要进门的时候,伏光扯住了他的僧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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