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人潘是老江湖,鉴貌辨色的本事当然一流,见金溥佑这厮此刻没了平日的混不吝,面孔红得像猴子屁股,说话结结巴巴,怎么还不知道他的意思?
只是此刻他促狭心思起来,决定再逗逗这小子,于是清了清嗓子道:“我在问你话,我是你师傅,你现在这个样子是看不起我,还是看不起妮妮?”
“没没没,绝对,绝对……”
“什么绝对的看不起,哼”粉人潘一甩袖子。
“不不,师傅,听我说,听我说,我,我,我,我,求之不得,真的,我实在是怕配不上潘小姐,真的,真的,她一个大学生长的又好看,脾气又好,我,我……”
“什么?”粉人潘扭头吃惊的盯着金溥佑,“你说什么?她脾气好?”
“是啊?”金溥佑挠头,看着对方“潘小姐说话挺和气的,斯斯文文,很有大家闺秀派头。”
“你就忘了,当初她那一嗓子吼得你面人儿都掉地上了?”粉人潘觉得有点好笑。
“哎,这个啊,误会,误会,后来就好了。”
“是这样啊?”粉人潘也开始挠头,盯着金溥佑左看右看,又绕着他转了两圈,让后者心里发毛。
“小赤佬,本事大的来,以前倒是小看你了。哼!”粉人潘语气颇为不善。
金溥佑唯唯诺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可以啊,妮妮是我一手带大的,说是兄妹,其实和女儿也差不多了,她的脾气我还不晓得?幸亏是女的,要是男的,我肯定把他送去当兵,否则能把天给我捅破了!”
“这些年在家里,称王称霸,几乎不把我这个哥哥放在眼里,怎么到了你这儿,就百炼钢化成化成,……什么来着……”
“绕……绕指柔,绕指柔”金溥佑惭愧道
“你还敢接口,真当我不懂么,我是被你气的!”
金溥佑心里直叫冤枉,什么叫都是被我气的?这亲事不是您老人家亲口提出来的么?您要不提,宰了我金某人也不敢有这胆子。好了现在你逼我表态,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再说了,潘小姐,哎,不对,妮妮,对,妮妮那么可爱,脾气又好说话又温柔小手还软软的,多讨人喜欢……
幸亏面前的哥哥不会读心术,否则听到这家伙未经许可便在心中将潘小姐改称妮妮,只怕当场一个窝心脚踹出去,此子狼子野心保藏日久,只怕是留不得了。
金溥佑经历过太多风雨做的又是小买卖,在揣摩人心上已经是一等一的水准,只是毕竟阅历尚浅,实在是揣测不到此刻粉人潘的心思,都说少女心思如春日气候,说变就变。
此刻粉人潘的心思么,那变得就更快。
他是看中金溥佑的,技艺上这厮绝对是能出类拔萃的人物,年纪轻轻就集合了南北两派的精华,再假以时日去磨练,今后还了得?何况这小子做人虽然有点小毛病,但大节不错,尊师重道,从来是说话算话,这这个世道里,这样的人可称为君子。
粉人潘年过四旬尚未结婚,很大的原因就在于这个妹妹,以他的条件,大家闺秀指望不上,但小康人家的小家闺秀倒都是愿意嫁的,粉人潘相貌不恶,尤其是身量颇高皮肤白皙,“粉人”一词大多是指他手里的活儿粉雕玉琢似的好看,同时也暗指他本人的外貌。
家境虽然中落,可在老城厢有个小院子,自住绰绰有余,如果愿意放租的话,每月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加上手艺冠绝沪上,实在是相当的经济实惠。
年轻时,上门的媒婆几乎踏破门槛,但都被他一概拒绝,原因就是这个小他近二十岁的妹子,那时候的潘妮才五六岁,粉人潘生怕自己结婚后疏于照顾,加上那时节兵荒马乱的,他是时刻做好了逃难的准备,一个人带着个妹妹跑,总比带一大家子要方便省力。
一来二去也就耽搁了,时间一长也就没了结婚的念头,之后买卖兴隆,又被旋入习艺所担任教师,各种事情压下来,更没了想法。
只是此刻,粉人潘忽然心里不痛快起来:凭什么我辛辛苦苦一手带大的妹妹就平白便宜了这个赤佬模子?!凭什么啊?我都四十多了,都还没结婚,这个小赤佬才二十出头就有妮妮看上?这是什么世道?
再看金溥佑时眼神便越发不善。
金溥佑就算有一肚子心眼,此刻却也使唤不出来,被惊喜冲昏了头脑,别说师傅只是眼神不善,就是现在被胖揍一顿都无所谓,只要能娶到潘妮,嘿嘿嘿,嘿嘿嘿……
“小赤佬,你竟然还笑?”粉人潘气的举手就要打,自己养了十多年的妹妹啊,就要这么跑了!而且还很没良心的对这个小子展现出好脾气,合着原来这妹妹是懂得温柔的啊,就是懒得展现给这个哥哥看是吧?
越想越气。
金溥佑却忽然福至心灵想到了北京老话: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现在自己可不就是拱了潘妮的猪么,难怪粉人潘生气。
想通问题因果后,顿时胸中了然,立刻道:“我肯定笑啊,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这怎么就轮到我了呢……我可太开心,要不是在大街上,我指不定翻俩跟头了……”
说着还扮了个鬼脸。
粉人潘也被逗得笑了:“你个小赤佬,难怪妮妮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