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元四年,十二月四日,大雪。
这是这年的第一场雪,来的格外的大。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到处都白茫茫的一片,路上的积雪一脚踩下去能深深没过脚踝。
临渭郡的人并不把这当多大的事,都说这雪是好兆头,瑞雪兆丰年,来年灾荒一定会好起来。
灾民们则觉得这场大雪是灭顶之灾,斩断了他们本就渺茫的生存下去的希望。
即便朝廷和各地官府都有在为赈灾努力,这场雪也注定会带走许多人的生命。
当灾民成为灾民的时候,他们的生死就已经被大势裹挟,不再能由他们自己掌握。
所以但凡还能过的下去,都不会有人选择成为灾民。
只是大多数人一开始并没有更好的选择。
但木老三还有的选。
一间简陋破旧、冷的如同地窖一般的屋子里,床上原本的被褥又脏又硬,内里倒是有一层鲜艳干净的棉被,棉被里缩着两个瑟瑟发抖抱在一起取暖的人。
“当家的,去看看雪停了没有,我们要尽快赶路。”
“这么冷的天,怎么走得了?”
“你不是说,再有五天就能到你家了吗?
现在不走,以后就走不了了。
这附近的灾民看我们的眼神不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来偷来抢。
我可还怀着你的孩子呢……”
木老三被女人从被窝里推搡出去,不得不站起身来打开被堵得严严实实的一扇小窗,缩着脖子去看窗外的情况。
外面白茫茫的一片,周围只听风声呼呼,听不到其他人的活动声,也没有烧水煮饭的声音。
他只大略看了两眼,立刻就把窗子关上了。
“雪停了,但刮大风,外面也没个动静,要不再等等吧,再睡一会儿,被窝还暖着呢……”
他话音未落,被褥就被利索地掀开,一个样貌俗媚的女子翻身坐起,摸到貂靴、皮帽就开始往身上穿,半点儿对被窝的留恋也无。
细看这女子,就会发现她已经不年轻了,约么得三十岁了。
而更有一个不用细看也能发现的点,就是她高高隆起的腹部,少说得有五六个月了。
木老三还在看着被窝惋惜的时候,这女子已经利落地穿好衣裳,将那床鲜艳的棉被抽出来抱在怀里。
“我们走吧,趁现在。
这点风雪还不至于冻死人,等熬过这几天到了临渭郡,日子就好过了。”
话是这么说,木老三也明白他们别无选择,但看到那寒风冷雪,还是抵触,还是不想走。
从前在家里的时候,遇到这种天气,他都是温上热酒,几碟小菜,烧火取暖,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一应事物都交给别人,谁也左右不了他,刘氏不行,孩子更不行。
但现在到底不是从前,这里也不是他家,说话的女子更不是刘氏。
这女子姓胡,是北境军营外小镇上的寡妇,名唤艳娘的。
虽然说是寡妇,但其实不管军营里的人,还是镇上的人,哪怕他们这些去做徭役的苦力也知道,其实就是暗娼罢了。
不过这胡氏样貌过得去,会打扮,又擅舞,琵琶也弹得好,性格爽利招人,更是颇有心计,很有几个相好护着她,日子竟过得很是不错。
就是不知道怎么了竟然看上了去服徭役的木老三,一直没断了联系不说,最后更是悄没声的收拾了细软买了马车,要跟着他南下回老家去。
木老三也不是什么有节操的,有女人送上门来当然来着不拒,原本想着玩玩就是了,想要让他花钱是决不能的,他要留着买酒喝。
结果谁知,胡氏并不向他要钱,反而好吃好喝伺候着他,还给他打酒,平时唱歌跳舞,那事上也是随他心意。
木老三哪见过这般架势,不到一个月就沦陷的彻底。
胡氏怀了孕后,更是把钱都给了胡氏,还说命都能给她,说要娶她为妻。
说这话的时候,早把刘氏和几个孩子忘了个干净。
两人在北境过了半年多,胡氏说北境太冷,他过不惯,要跟他回老家,让孩子认祖归宗。
两人手里还有些钱,到时候在临渭做个小生意,顺遂过一生。
木老三当即感动的不行,于是就有了这段回程之旅。
顺境中他被胡氏迷得昏头转向,没有一丝怀疑,逆境中寒风和饥饿时不时能让他清醒几分,觉得胡氏好像不那么爱她,但很快就被他自己忽略过去。
胡氏怎么可能不爱他呢?
胡氏爱惨了他,还带着那么多钱要嫁给他呢。
这种时候,他都是喜悦的。
刘氏他早腻了,根本不存在什么感情和不舍。
唯一有些纠结的就是刘氏生的那个儿子,问题也不大,到时候一并养着就是了,胡氏要是不愿意,就交给他老娘养着,也没差。
木老三摇摇头,缩着肩膀开门去找胡氏。
胡氏已经裹着被子上了马车,早就等着他来赶车了。
那马车是胡氏出钱买来赶路的,马是一匹老马,跑不快,但胜在耐力好,赶路还是很实用的,这一路就靠着老马拉车他们才能这么顺利的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