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注意到,王春枝谈论起刘金玲的时候两眼熠熠发光,显然比起当排长的父亲更加崇拜向往母亲。
联想起她之前撒泼打滚的样子,程冬至忽然特别乐——大姐应该是很像这个母亲?虎母无犬女啊。
了解完家里的事情后,程冬至赶紧问起了外面的事,王春枝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
原来,她竟然穿到了五十八年前,也就是说,现在是1960年。
说起来,也算是缘分,她穿的地方和上辈子住的地方离得也很近。
王家在断尾村,□□十年代的时候被划分到了县城里,附属于池北省的阳新市,而程冬至的老家就在县城不远处另一个村子杨家坳,后来被直接划到阳新市区里去了。
程冬至搜肠刮肚,努力地回想关于这个时期的所有知识。
常年的战乱掏空了这片土地的底子,建设初期内乱外患重重,再加上各种灾害,人们少吃少喝,物资紧缺,饿不死也要脱层皮。小时候没少听上了年纪的人感慨,说那个年月吃糙粮吃到肠子打结,上不出厕所拿棍儿抠,现在的孩子哪里懂啊。
程冬至握紧拳,她一定要小心谨慎,好好利用系统,决不能让自己的肠子和菊花受罪!
断尾村和邻近几个村子同属清水乡第一生产大队,工分值不算低,王家的劳动力不少,还有三儿子与三儿媳的补贴,按理说不该受什么饿,可日子照旧过得扣扣索索苦巴巴的。
每天早晨,王老太必定会准时出现在灶前,面容肃穆地开始准备一大家子人的早餐。
以王老太那辈人的看法,有了媳妇的婆婆不该做这种家务事;可现在是特殊时期,她必须要严格把关,小心调度,方能使袋子里那一点子粮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会被馋嘴的媳妇给暗中糟蹋了。
早餐照例是糊糊,就是成分比较复杂。
首先把水烧开,然后把搜集来一切可吃的东西包括且不限于野菜,树皮,青苔等剁得碎碎的,均匀地撒下去。等水再滚开一次时往里面撒一把杂合面,放点盐,便大功告成。
杂合面是最近兴起的粮食,价格贵贱不同,全靠里面的成分来定价。运气好点儿的,或许里面的玉米棒芯粉会多一点,运气不好的,就糠皮子多一点。不管是哪种都看起来灰呼呼的,闻起来带着点粮食的香气,但更多的是涩苦味。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去,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