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雍城的天色终于有了黯淡迹象,在宾馆对面蹲守一天的汤明活动着酸疼脖颈,沈炬在旁边用脚踢着石子,显示出极为不耐烦的焦躁。
两人从早晨出来,屁股都没挨过凳子一下,累,倒是次要,关键是上面一个指令都没下达过,弄得汤明心里七上八下,还不敢擅自离开,怕宾馆里的那些人从自己把守的地方跑掉。
汤明捶打着大腿,用略带沙哑的嗓音问道:“几点了?”
沈炬看了一眼腕表,低声道:“七点零八。”
汤明舔舐着干裂的唇角,目光夹杂着阴沉朝宾馆望去,“老爷子那边没动静?”
沈炬摇了摇头。
汤明长叹一口气,“老爷子的养气功夫超凡脱俗,都到了这节骨眼了,居然还能沉得住气,不怕陈蛰熊叫来帮手?我跟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那几位都是在华北叱咤风云的角色,绝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最
有名的翟红兴都死了,作为对手的陈蛰熊却相安无事,就凭这一点,黎麻子和韦八爷也未必是人家对手。近几年,老爷子总是喜欢后发制人,美其名曰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用的是老一套的方式来办事,说要做到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呵,什么年代了,那一套早就落伍了,想要赢,必须要占得先机。新世纪,新手段,新规则,落后半子,就是满盘皆输,老人家总是固执守旧,引用老理来教训人,等到陈蛰熊大摇大摆离开雍城,我看看他老人家是否敢踏足京城半步。”
话里透着一股埋怨和不满,而作为建哥亲信之一的沈炬,并未有何责怪神色,搓着手掌,干干一笑,道:“建哥年纪大了,少了锐气,难免前瞻后顾,以后等您接手那一摊,那就不用看别人脸色行事了。”
汤明脸色一变,冷声道:“胡说八道什么!我可没想过要接手老爷子生意。”
沈炬急忙认错,“是我失言了。”
建哥渐渐步入暮年,这是不争的事实,昔日跟随他打天下的四大金刚,也都在为自己的前途谋划。馒头自立山头,成为了狐假虎威的江湖新代言人,另外两
位跟建哥走得很近,大有为臣死忠、为子死孝的意思,沈炬年长一些,明白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只是昙花一现,等到建哥哪天心气不顺了,第一个会拿馒头开刀,紧接着会清君侧,给继任者铺路,爬得快,死得更快,索性抱住了汤明大腿,想要将赌注压在驸马爷身上赌一把。所以这俩有着不为人道的亲密关系,都清楚对方心里打的小九九,许多话口无遮拦。
“人和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汤明轻声问道。
“准备好了,电工和工具全部到位,可是…就咱们这几十人,能够将陈蛰熊那几个家伙抓住?”沈炬一想起身手出众的两人,头皮都有些发麻,仅凭虾兵蟹将,怎么能拴住两条过江龙。
“老爷子说要给咱们增派援兵,一整天了,人影都没见到。我从馒头那借了点兄弟,又拎了两杆喷子,假如再撂不倒陈蛰熊,咱们以后就割了牛牛去卖屁股吧。”汤明说完一句本地俚语,眉头又紧皱了几分。
“在公安局门口动枪?不大好吧。”沈炬担忧道。
“给你十把刀,你能放倒陈蛰熊?”汤明没好气道。
沈炬神色尴尬,羞愧低下脑袋。
两辆牧马人发出揪心的轰鸣声,在马路中肆无忌惮撒欢,来到汤明面前,突然猛踩刹车,轮胎急速刹住,溅射出一蓬污水,车辆稳稳停下。
幸好汤明反应敏捷,及时跳到草丛躲避,没有被污水溅到身上。汤明本来暴晒了一天,肝火正旺,这两辆车的嚣张跋扈,更是让他暴跳如雷,从草丛跑出来,撸起袖子,骂骂咧咧道:“哪里来的瓜怂!开车不长眼,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活尼玛腻歪了!”
从牧马人走下来几位男子,高矮胖瘦都有,面容冷峻,脸颊,手臂,脖颈,带有各式各样的伤疤,虽然人数不多,但气焰却一点都不比汤明这边逊色。
领头是位又矮又瘦的男人,尖嘴猴腮,头发稀黄,一笑看不到眼,丝毫没有威慑力,扔到动物园猴子窝,绝对属于兄弟重逢,长得又丑又搞笑。
如果赵凤声在场,一定会对这位男人多加防备,因为在戈壁滩的时候,自己跟韦八亢被黎麻子的人追杀,泉子就是被这名瘦小的男人挑断了脚筋。这家伙不仅身手彪悍,而且心肠阴毒,是名难缠的对手。
“汤哥?”瘦小男人冲着汤明笑吟吟走去,伸出了跟鸡爪差不了多少的手掌。
“你哪位?”汤明听到对方道出自己姓氏,明白是友非敌的成分居多,暂时收敛起怒火,强迫自己语气平和。
“建哥的朋友,余壮壮。”瘦小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糙黄牙齿。
余壮壮?
汤明对这名字似乎耳熟,仔细一想,瞬间惊出一身冷汗,脱口而出道:“黎大哥的兄弟,余猴子?!”
即便黎麻子死了这么多天,可吃江湖这碗饭的同行,提起人家,还是不由自主地称呼一声黎大哥,多年的敬畏之心,并没有随着时间冲淡,那种恐惧感,早已镌刻在灵魂深处。
眼前的余壮壮,就是黎麻子称霸西北的心腹之一,入行很短,可凶名却一点都不逊色于自己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