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装束的。
如今大乾分别与西域、北蛮各自打通了商路。
饭馆的名字很土,叫“团圆斋”。
饭馆的老板是一位面容羞涩的年轻人,他正用一把剪子吃力地将来自外域的特产——风干牛肉干剪成条状,好下锅。
“啊?”
郑修看着那耍剪子的年轻人,傻眼了。这人他有印象,他成立灾防局后,前夜未央夜卫中有不少弃暗投明、另择老板打工的。其中就有一位叫做“五六七”的“哭丧人”。
就是他。
如今成了饭馆的老板?
郑修默默移开目光。
他救了自己的老爹,却改变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命运轨迹。
“二位爷,慢用!”
过了一会,五六七亲自提了一壶小酒、生米、咸鸡等小菜上桌。
吃着吃着,店里空了。
霍惑筷子夹着生米往嘴里丢,夹着夹着,他冷不丁问了一句:“史文通你杀的?”
没有铺垫,没有起承转合,一开口就问了这个问题。
郑修沉默了一会,从霍惑用那种方式挟持他来到这里时,郑修便隐约察觉到霍惑应该是想和他谈什么,否则不会在郑宅门口蹲点守着他。
所以,当霍惑问出这个问题时,郑修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既然知道自己杀了史文通,却还用这种方式而不是带兵来见,说明,其中有点猫腻。
此时狡辩只会让自己的气势落于下风。郑修微微一笑,在霍惑下筷前,出手如电,从他筷子下抢走了一粒生米,放嘴里,咔嚓一声,嚼得津津有味:“生米炸得挺脆口。”
史文通的确是郑修杀的。
相见也是有缘。
史文通在他手上死了一次,再死一次也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郑修将庆十三救出来时,他查出来了,庆十三的腿是史文通下令打断的。
郑修久违地用了“小鬼摄魂”的画术,将史文通的人魂给掏走了。
这件事郑修做得天衣无缝,特意挑选了史文通在与小妾颠鸾倒凤时动的手。无论是哪一位仵作来了,他还是死于马上风。
没有悬念的结果。
他相信霍惑没有证据,霍惑能猜到这件事,应该是和“通行手令”有关。
霍惑眼睁睁地看着郑修抢走自己一粒生米,愣了愣,又道:“那司空追命已是废人,你救走他,不值得,一旦被人查出,只会让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
郑修轻轻摇头,平静道:“他保过我的命。”
霍惑闻言皱眉:“何时?”
郑修笑而不语。
霍惑忽然发现,眼前这位他看着长大的贤侄,变得有几分陌生与看不透了。
霍惑看着他长大,看着他穿开裆裤,他小时候还粘着自己要学刀。
“你……”既然郑修不愿回答,霍惑没有勉强。司空追命本就无关紧要,他不过随口一问罢了,没问出结果,霍惑转向另一件事。他压低声音,在桌上靠近几分:“何时成了保皇派的人?”
啊?
啪啦。
郑修瞪着眼睛,筷子从手中滑落,掉在桌面上。
他赶紧捡起来。
心中思绪万千。
什么保皇派?
沉默了一会,郑修回想着这些日子所了解到的背景板,隐约明白了。
如今上代皇帝魏阳尊驾崩后,年幼的太子临危上位,可他还是个孩子,无法决议政事。如今是长公主在朝廷上垂帘辅政。
保皇派,顾名思义,是保护目前小皇帝的一派。
那么另一派呢?
答案呼之欲出。
他杀死史文通一事,让霍惑误会了,郑修是保皇派一边的?
那么史文通是另一边的人?
另一边想干什么?
那长公主……想干什么?
郑修眼睛眯了眯,当女帝?
他似乎一不小心掺进了名为政治的漩涡中。
透过霍惑的一句话,郑修须臾间将事情条理捋顺后,郑修果断摇头:“不是。”
“呵呵!”霍惑笑了笑,显然不信,他继续压低声音道:“史文通虽然是个废物,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长公主力排众议,当上刑部尚书一职!”
“如今史文通死了,分明是在与长公主作对!”
“无论你是不是,一旦让人知道史文通是你动手杀的,你都是了!”
“如今两派之争表面上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汹涌!你糊涂啊!为何要掺合进去?你们郑家背靠北蛮,谁也不敢动你们一分一毫!谁也不愿意看见你出事,谁都希望你与你家夫人长命百岁,多生几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毕竟,你与狼王之女的和亲,这门亲事,意味着两国的和平!”
“可你偏偏想不开,掺进去了?”
霍惑仿佛跟生米有仇似地,恨铁不成钢地用力将生米咬得粉碎,瞪着郑修:“贤侄啊!你说你图个啥呢!”
郑修被霍惑一番高谈阔论整得哭笑不得。
我图啥?
我没图什么啊!
杀史文通真的是单纯的意外与偶遇,怎么说真话的时候,叔儿你就偏偏不信呢!
再说,有人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