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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福星和尚(4400字)(2 / 3)


胧宝光、白如羊脂的手,信心大涨,用力插进浓雾中。

一股骇人的弹力将郑修的手挤了回来,他感受到了可怕的阻力。

对此郑修不觉意外,点点头,放弃了从这里突破到外面的打算。

他既然将这里称作“裂隙”,说明是存在“边界”的,要借助裂隙在各个外滩中通行,郑修如今只能依赖“驿站”,还无法畅通无阻。

在浓雾的背后,就是常闇么?

这疑问渐渐地在郑修心里变成了强烈的笃定,他几乎可以肯定,在浓雾的背后,就是常闇。

“话说回来,猫猫将门径称作‘外滩’,这常闇里的景色该不会是一片‘海’吧?”

郑修一边想着,很快便找到了直通和尚驿站的出口。

撕拉!

进入扭曲,眼前的空间如万筒般,光怪陆离的色块分割着,令人眼缭乱。

“啵~”

哗啦啦!

郑修刚踏出裂隙,耳边便传来了滂沱暴雨声。

滴答滴答滴答。

水声在屋内滴落,一道身影警惕地蹲在角落,提着木棍,紧张兮兮地看着自己,那颗脑袋滑溜溜地泛着光。

“和尚?”

“大哥?”

破庙中,阔别数月,兄弟二人重逢。

和尚浑身脏兮兮的,袍子东一个洞西一个口子,脚下的草鞋早已破破烂烂,勉强挂在脚跟上,他的脚趾上全是磨破后又愈合的茧子。

篝火上,一口破锅烧着热水,和尚用崩口的破碗儿给郑修勺了一碗,里面飘着零星野菜叶子,绿油油的。这似乎就是和尚的晚餐,连半点油都没有。

郑修瞪着那碗野菜汤傻眼了:“你就吃这?”

和尚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嘻嘻直笑:“郑大哥,你别看这叶子不多,汤可甜了。”

郑修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破庙漏风滴水,外面下着大雨,和尚所蹲着的角落恰好有瓦遮头,淋不着。庙里早已积了一滩滩水洼,这雨若再大一些,过一会非把和尚这片地也淹了。

郑修喝了一口,野菜汤喝得他脸色发青,可他仍是咽下去了,给和尚面子。最近顿顿山珍海味,这一顿宵夜就当清肠胃了。

在食人画之前的逃命生涯中,和尚见识过郑修“神游”的本事,所以他并不意外郑修如此神出鬼没。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郑修如今出现的是真正的本体,与平日里“化身神游”的方式有些许不同。

和尚没问,郑修也懒得费口舌解释。他一口喝了两碗,哎别说,大鱼大肉吃多了,喝点清汤寡水的,确实别有滋味。郑修随口问起:“你马呢?”

和尚一愣:“什么马?”

郑修瞪着和尚:“我说你怎么走得那么慢!你该不会,”郑修哭笑不得:“光凭一双脚走那么长一段路?”

和尚闻言,明了。便微微一笑,双手合十,怡然道:“这是小僧的路。”

苦行僧、苦行僧、苦行僧。和尚身为苦行僧异人,遭遇了许多事,连人格都差点被副人格夺去,确实称得上一个“苦”字。然而别人修苦行僧,都是在咬牙吃苦,偏偏和尚仿佛乐在其中。稍一琢磨,郑修明白了和尚的念头,他看着那颗光溜溜的脑袋,想起和尚脑袋里还有一个名为“七心镇”的鬼蜮,便寻思着要不要找机会进去看看。

可鬼蜮怎会出现在人的脑袋里?

若他之前与和尚不熟悉时,进就进了。如今他与和尚成为了至交,却让郑修束手束脚,不敢轻举妄动。人的脑子可不能乱进,万一进去折腾后,将和尚折腾傻了呢?

郑修喝着野菜汤,脑中忽然想起了赊刀人孙二鸣说过的那句话“待郑善亲手杀死自己挚友之时,我亲自来取刀钱。”

草拟大爷,他该不会说的就是这件事吧?郑修心中一震,莫非他贸贸然进入“七心镇”,会把和尚给干掉?

野菜汤虽寡,却让二人身子暖和不少。借着火光,和尚兴致勃勃地向郑修说起他这一路的见闻,郑修心事重重地听着。

对和尚而言,他的人生其实是从将军镇开始的。前二十多年,一直是“范谣”人格在占据这他的身子。直到范谣在画中世界以“楼梦空”的身份被常闇带走……

“范谣真的死了?”郑修想起范谣,忽然插嘴问了一句。

“小僧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和尚悠然回答,忽然,和尚脸色一变,多了几分调皮,嘻嘻怪笑:“瞧这人,好关心和尚哟!”

眨眼和尚又变脸,眼神顾盼含春,柔情似水,润润的目光瞥向郑修:“奴家最喜欢这般有情有义的男子。”

刹那后和尚面目狰狞,怒目圆瞪:“滚你个骚浪蹄子,要发骚滚一边去!别在这里瞎哔哔浪!”

郑修淡定地将碗放下。若不知情者,大雨荒庙,和尚变态,这分明就是一个喜闻乐见的鬼故事。可郑修知道和尚心里住着“别人”,他看着最后出现的“悍匪”,笑道:“都别吵了,现在是我与和尚难得的叙旧时分,兄弟姐妹们给个面子,让和尚出来。”

“呵呵,此人知书达理、说话中听,老夫最欣赏这般年轻小伙,大家就给他一个面子,莫要乱窜。”

和尚又换上了一副慈眉善目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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