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斯朗,布什和瑞杰尔这三兄弟所带领的强盗团,以前最常活跃在王都附近的,劫掠一些来往于各大主要城市间的大商队的。
他们也不算贪心,每次只会专心瞄准一支肥羊商队,暗中跟踪对方。
他们会耐心地等到猎物的防备降到最低、离两边城池都很远的时候,再猛然出手——而且绝对不会心慈手软地留下活口。
等商队成员的家人们发现异常,着急地到处找人时,他们却早就带着劫掠来的财物转移到别处,逍遥快活去了。
每干完一票大的,他们都会用来尽情吃喝玩乐,沉寂上一段时间后,再物色下一个目标。
在众多手段凶残、贪婪大胆的强盗团中,他们竟然还算比较低调的了。
然而新国王卡麦伦不仅上位的手段残暴,还派出精兵在王都附近巡逻,并且以镇压叛乱的名义铲除曾经反对自己的政敌。
他让军队频繁做出这样的行动,不仅让王都一带的权贵人人自危,也让商人们都不乐意朝王都去了。
斯朗与两个弟弟一商量,出于谨慎的心态,索性把活动中心往南端移动,等避过这段危险时期再回去。
在沿途打劫了几只“瘦羊”后,其中一头瑟瑟发抖的老羊在临死之前的话,忽然勾起了斯朗的心思。
这是一个带着大量货物,要去莱纳城赶夏集的布商。
“莱纳?”听到大哥斯朗口中要转道莱纳城的提议后,瑞杰尔毫不掩饰自己嫌弃的表情:“嘿我亲爱的兄弟,你说的是那个穷得连屎都拉不出的鬼地方吗?”
那里的人简直比荒野上的沙蛇还瘦!
布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懒洋洋地附和:“去莱纳做什么?还不如去格雷戈城。麦肯纳那吝啬的老东西可是藏了不少好东西的。”
“前提是你有命去享受。”斯朗不屑地哼了声:“麦肯纳那个喜欢捅小鬼屁/眼的老杂种手底下有三千士兵,你能把他们全杀了?”
布什和瑞杰尔对视一眼,收起了玩笑的表情,纳闷地问:“斯朗,真要去莱纳?”
斯朗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他仰起头,灌了一大口酒,才以讽刺的口吻提醒:“你们别忘了,有个被老国王宠爱的纯血大贵族,刚被哭哭啼啼赶到那里呢。”
就算是对宫廷里的事情再不关心的普通人,也大多听说过“天使公爵”的大名。
“奥利弗啊。”
瑞杰尔一下有了兴趣:“被赶去莱纳了?那可太有趣了。”
莱纳城的守备力量,那恐怕是几个小孩儿都能攻破的薄弱。
布什面上带着银邪的笑容:“真想尝尝那个老东西最心爱的儿子的滋味啊,摸上去肯定比昨晚那个女人还滑吧?”
“在临走之前,他好像只来得及带上几个骑士,其他的仆人全被他那个当上国王的好哥哥给赶走了。”斯朗微眯起眼,露出了一抹残忍的笑容:“一个破破烂烂的死城,拿来当他的墓地,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在把那位曾经在王都享尽尊荣的大贵族的手脚砍断前,他会先好好欣赏……那张曾经被无数贵族和吟游诗人赞美的漂亮面孔,流露出的痛哭流涕的丑态。
已经很久没有亲自披挂上阵的福斯管家,当然不知道对面的盗匪首领对他的小主人抱有这么深切的恶意。
他原先还很担心,心地善良的小主人或许会坚持要离开城堡、亲自对抗敌人……好在奥利弗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同意了留在城堡里观战。
碧绿的眼珠神色淡漠,目光只在那些如暴露在狼群前的羔羊般瑟瑟发抖、连拿着“武器”的手都在哆嗦的平民身上做了片刻逗留,就很快移开了。
福斯十分清楚,真正能称得上有战斗能力的,就只有他、诺亚、凯恩和另外两名骑士。
那些临时上阵的卫兵,和根本没有经过作战训练的平民,不仅帮不上忙,甚至还可能自乱阵脚,引发恐慌。
“福斯先生,现在应该怎么做?”
诺亚虽然是现役骑士长,却依然对福斯恭恭敬敬的。
这时他就如同一名普通的副将一样,认真地等待着福斯的指示。
当他还是一名内廷骑士时,就深深地崇拜着彼时的宫廷骑士长福斯了。
“人数差距太大了,不能冲。”福斯一边不紧不慢地朝手臂上缠着绑带,试着弓箭的拉力,一边以鹰一般的眼神紧盯着越来越靠近领地范围的那群强盗,言简意赅道:“找首领。”
强盗团大多是乌合之众,而越有秩序的,就意味着首领的权威越高。
那只要能尽快击杀首领,对面的士气很快就会散掉了。
只是斯朗等人能在王都附近活跃这么久,凭借的当然不只是运气。
与那些喜欢穿得跟会晃动的珠宝首饰盒一样,生怕对面不会注意到自己是首领的蠢货不同。
斯朗三兄弟一开始就穿着跟其他人相差无几的衣服,甚至连手中兵器的品质看上去也差不多,混在队列中间靠后的安全位置。
那强盗团越逼越近。
已经射出了好几箭,但只给对面减了微不足道的几个战斗力的福斯,面色更加冷凝。
他紧抿着唇,眼底就像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