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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一听顿时笑了:“我说,你搞清楚,你29岁的时候她18岁,你觉得你们年纪差距不大,对吧?你34岁的时候她23岁,你还觉得你们差得也不是很远,对吧?可是,你今年可是40岁了,而她,今年是29岁,40岁和29岁是什么概念?你觉得,你这不磨皮就一副老相的模样,她能喜欢吗?”

凌肃越顿时面色铁青。

因为这件事,夫妻俩好几天没说话。

还是齐巧珊最后看着凌肃越那副憋屈的表情觉得他可怜,走过去戳了戳他:“行了,你又不是她丈夫,你生气什么?怎么,还想给我搞事情?说说你而已,要不要这么激动。”

诗三回到大院去见爷爷和奶奶的那天,凌肃越一家人也在现场。

年近三十的诗三,岁月带给她了成熟女人优雅妩媚的韵味,却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岁月沧桑的痕迹。

她此刻已经褪去华丽的洛丽塔装扮,不再做花哨的挑染,一头优雅的巧克力色大卷垂落在耳旁,复古的米色为打底的黑色巴洛克花纹修身淑女小礼裙,一双同色系V口细高跟。

她的身材依旧那么曼妙,双腿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长的双臂交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眼。

凌肃越正想开口告诉她戒指戴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乱带,就只见一高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子大衣外套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头道:“先生说,下飞机还是挺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道:“你知道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眼那个男生,身高目测一米九五,全身肌肉紧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身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子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子不就是个只知道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子,“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出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户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欲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融入集体氛围。

他性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进行刻意的“男子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身边人贴上“娘娘腔”、“阴柔”、“小公举”的标签,父母和兄姐也和他观念差异巨大,再加上本身内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熏陶,对西医颇感兴趣,便考入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长期存在严重的社交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体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霍正绪从大学退学之后受到各方人士议论,父亲嫌丢人,就将他送到美国修养,并接受心理辅导。

父亲还找了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华人教授做为他的私人医生,对他进行定期病情访问。

这正合霍正绪的心意,反正,作为一个“精神加拿大人”,他根本不认为霍家是他的家,外公外婆就算死了,加拿大也才是他的家。

而这位辅导他的华人教授,正好是诗三伯父曾经的老师,老师对诗三的伯父器重,自然对诗三也多了几分好感。

他时长会带着诗三一同去霍正绪的住所随访。

后来诗三忙于学业,不经常同行,霍正绪便弱弱地提问:“那个声音特别好听、长得还特别漂亮的姐姐呢?她怎么不来了?”

瞧着霍正绪那小心紧张的模样,老师也是个明白人,之后每次访病都会带上诗三,甚至还时不时安排诗三来给霍正绪做心理辅导。

霍正绪内向、害羞、细腻而闷骚;诗三外向、大方、热情而又在乎别人的感受,两人性格相反却又不相克,随着每次家访的相处两人越来越亲密,直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霍胜查了诗三,发现她除了外貌出类拔萃,人还是个红三代,家里又有不少科研背景,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是个医学方向的人,这倒和自己儿子专业与兴趣都很对口,又恰好能和自己儿子那活得像条死鱼一样的德行互补。

要说唯一担心的,就是这个女孩从履历表上可以看出不是贤惠顾家那一卦的,这种人怕就怕她并不安于做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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