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盖还小的微型芯片。
正巧旁边挤来一辆警车,布莱恩面无表情地将口香糖团成团抛进警车车窗中。警员以为他扔过来的是武器,条件反射地压低身体,布莱恩借此机会抽出手槍向侧方平举。
他连着按了两下扳机。
“砰”、“砰”!
警车失控,打着旋撞向后面的追击车辆,贴着地面翻滚几圈后轰然爆炸。
熊熊火光横亘在道路中央,形成一道绚烂的屏障。布莱恩没有回头,拿出手机拨打MI6电话,冷声说道:“帮我找到丹尼尔·哈里森,我有事想与他谈一谈。”
半小时后,布莱恩独自踏进哥谭市的一间旅馆。
他大步来到某个房间门口,直接开枪打烂门锁,然后一步不停地
进入室内,飞快环顾一圈,视线落在正趴在床上玩手机的丹尼尔·哈里森身上。()
丹尼尔·哈里森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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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到开门声才关掉手机上的YouTube视频,又迟钝地摘下耳机,愣愣地回过头,满脸意外地说:“布莱恩……?”
旅馆房间很小,布莱恩三步并作两步、眨眼功夫便来到床边,用枪口指着丹尼尔的后脑勺问:“你为谁工作?”
丹尼尔张开嘴,一手撑起身体、另一只手紧握着手机,像是被吓傻了。
布莱恩有点不耐烦地对着旁边的枕头开了一枪,手槍的枪管装了消.音器,发出的动静格外沉闷。
“我在问你,哈里森先生,你为谁工作?”他一字一顿地说,“别装傻,你的口香糖就在半个小时前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
棉絮纷飞,雪片般落在丹尼尔的头上脸上,他感觉到这一回后脑勺处的枪口多了一种温热的触感,仿佛布莱恩正在用手指按着他的头。迫近的死亡阴影令他剧烈地打了个哆嗦,思维忽然间变得清晰起来,丹尼尔急忙说道:
“别开枪,不是我干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但、但我的记性很好——我可以帮你找出那个陷害你我的人!”
一股巨大的拉力从后颈传来。
布莱恩抓着他的衣领将他从床上提起来,换成面对面的姿势。
手槍依旧指着他的胸口。
丹尼尔跪坐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吓得浑身发抖。布莱恩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他,目光冷酷得让丹尼尔想起北极海面上漂浮的冰川。
没人能否认这双眼睛的好看程度——即便生死关头也不能,但丹尼尔暂时不敢与它们对视,于是他的视线一点点下移,看到布莱恩前胸位置的白衬衫已经被血染红了。
而且布莱恩没有系领带。
领带被绑在他左腿上做压迫止血。
发生了什么?到底怎么回事?丹尼尔的大脑一片混乱,紧张地缩在被子里呐呐说道:“……你流血了。”
布莱恩没有回答,始终不作声地观察着他。
半晌,他开口问道:“警局那天,你给我的口香糖是从哪来的?”
**
丹尼尔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记性很好。
他事无巨细地向布莱恩描述了他从哪买到的七枚装口香糖,以及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吃掉了其中的四枚。去警局的那天,他因为被抢劫后感到紧张,在与布莱恩相遇之前嚼掉了第五枚。
“然后有个警察叫我的名字,我就去和他们讲话,当时我把口香糖落在了桌子上,回来之后一个警官提醒我,让我把自己随身物品装好……”
哪个正常人会在报警后怀疑警察?
至少丹尼尔·哈里森没有这种意识。
他道谢后将口香糖放回口袋,再一回头就看到了正在进入警局的布莱恩·纽曼。
……
布莱恩听得闭了下眼睛。
() 就算丹尼尔说的都是真的,这个故事里仍然有很多不明不白的地方,比如设局之人要如何确保装了定位器的口香糖会落进布莱恩的手上,并且不会被他发现?更关键的是,那时布莱恩看上去只是个普通游客,他/她怎么知道布莱恩为MI6工作?
布莱恩又端着枪翻来覆去地问了丹尼尔许多问题,以确保他不是在编故事——记性好到这种程度的确像是编的或者提前准备过。
然而丹尼尔从始至终对答如流。
“我还能背下来我的专业课教科书。”他力求获得布莱恩的信任,积极推销自己的能力,“你随便给我看个网页,我只用一眼就能复述个八.九不离十。”
“……”布莱恩将他从床上拖起来,说道,“跟我走。”
“你还是不相信我!”丹尼尔愤怒又委屈地叫道,“明明我和你一样都是阴谋的受害者!
“我比你受到的伤还要严重……我指的是心灵创伤,毕竟你明显知道发生了什么,而我对你、对欺骗我的人都毫无头绪。布莱恩·纽曼是你的真名吗?你是个杀手?你藏在牛津大学有什么目的?刺杀教授?”
他走到一半时,不知从哪汲取到勇气,竟然尝试了一次反抗。
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