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今晚就住下吧。”刘兰秀终是忍受不了巧儿的撒娇装可怜的眼神, 笑着点了点头说。
其实,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刘兰秀不想回去面对王梅芳暗自指责的质问, 那种无形之中的疑惑质问,搞得刘兰秀好像原本就是亏欠她似的, 很不舒服。。
赵国生一听刘兰秀的话, 先是诧异的顿了下, 然后无所谓的笑了。
倒是巧儿兴奋的蹦蹦跳跳, 高兴的神色掩饰不住的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 拉着一旁的赵爱华激动的说这说那。
残阳被晓月代替了, 黄昏消失在无言中。
月儿高挂,夜色覆地。
手脚麻利的王家两个儿媳妇片刻就张罗出一桌子丰盛的农家菜, 大碗的鸡鸭鱼肉, 蒸的,煮的, 炖的,炒的,样样齐全。
可以说,只要给她们足够的食材, 哪怕满汉全席她们妯娌也能给你张罗出来。
说句扎心的大实话,这个年代女性的厨艺,比起后世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来说, 真的好太多了。
“吃饭了。”
端上最后一个炒菜, 正方形的木制大饭桌上‘硕果累累’的摆满了饭菜。
“来, 国生,尝尝这个洋酒,雪花她娘家哥哥捎过来的。”王德胜自认为是个大老粗,品不出其中的奥秘来,甚至他觉得这所谓的洋酒还没有亲家长辈酿的米酒来得香甜可口。
心里是这么想,嘴上王德胜是不会承认的,那样表示他太没文化了,不管洋酒好喝不好喝,图的是个新鲜,讲究的是个排场面子。
“哟,那我得尝尝,好好喝两口,回头我好回去跟人吹吹。”赵国生很给面子的有眼力的接上,配合着露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憨憨笑脸。
所谓最佳捧场王,说的就是此时此刻演技最佳的赵国生了,愣是用日益精湛的‘土包子’伪装扮演形象,极大的满足了王德胜那颗炫耀之心。
也是,搁这年代,大伙都刚挣扎着脱离了饥饿和贫穷,哪有那闲工夫去追求更深层次的享受。
不,应该说还没想到那个层次上面去。尤其还是某个相对而言,不太发达的农村,没什么人文水平的农民了。
“那我们哥俩今晚要好好喝几杯,这洋酒还有好几瓶呢,管够。”莫名意气风发的王德胜挽起袖子豪气的给赵国生倒上一大海碗。
赵国生:“......”大兄弟,大碗配洋酒?怎么看都不搭啊,这让他以后如何再用酒杯装逼去品酒?
还有,洋酒这玩意,喝起来无所谓,可它后劲大啊,他酒量不行啊。
看着王德胜那张还为喝酒以先醉的微醺红脸,热情洋溢的双手端着一碗酒,彼有先干为敬的意思,赵国生憨笑的笑容有丝凝固的僵硬,抽搐着嘴角憋着无奈。
‘入乡随俗’的赵国生连忙心中默念‘我不懂,我是土包子’的无视辣眼睛动作,装作很高兴的同样端着碗,学着王德胜的动作,感情深,一口闷。
马丹的,这碗真大,一碗酒喝下去下去,不用吃菜就饱了。
王家大儿媳妇:“......”刚从橱柜里翻出来的小瓷酒杯似乎不需要了。
还有,她纠结着应不应该指出公公和亲家叔叔大碗喝洋酒的不对方式?
“雪花,过来吃饭了。”王文涛用两夫妻独有的默契,察不可觉的微微摇头。
没看见文强和他媳妇都低头装木头无视吗?他爸那么一个爱面子的人,喝酒正在兴头上,谁敢指出他的无知?
何必当那个恶人?显摆的好像就自己懂得多一样?不就是洋酒吗?那还不是酒,酒不就是用来喝的吗?他爸爱用大碗喝就用大碗喝,有什么关系?
没瞧见亲家叔叔那副大智若愚的懵懂样?不要以为伪装的好,他看得清楚着呢,嘴角的微微抽搐早就出卖了他。
不要忘了他王文涛是干什么工作的,专看领导脸色行事的,察言观色最是他的长项。
雪花也不是一个愣头青,转眼就明白怎么回事,她抿嘴笑了笑,悄无声息的又把瓷酒杯放了回去。
中国人,饭桌上是最容易联络感情的,不一会儿,两家子吃吃喝喝,亲亲热热的俨然成一家人了,说话也变得随意起来。
“......”
“......”
“对了,亲家,你们帮爱华和巧儿他们小两口在县城看房看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满意?”刘兰秀好奇的抿了口洋酒,不在意的问。
“我让她两个哥哥和嫂子都看了,有两家还算不错,就是不知道他们小两口满不满意,改天挑个时间让他们自己去看看,要不你和国生去帮忙参谋参谋也行。”唐秋玉说话就谨慎的多,毕竟是嫁出去的女儿了,她再有想法和建议也绝口不提他们娘家这边的意见。
这话听着舒服,可刘兰秀也不傻,她扒了口饭,语气仍旧很闲谈,道:“他们小两口喜欢就行。”后面话也不多说。
什么话都不能绝对的说死,只说赵爱华和巧儿他们小两口喜欢就行,没说她和赵国生的意思。
顺着唐秋玉的话附和的,很自然的,唐母理所当然的理解为赵家公婆对其买房事情不会有过多干预,自然心里舒坦,替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