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愣了许久,再出声时,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些结巴,开口就先打了个绊儿,“你”了几遍还说不出个下文。
这一辈子,再大的风浪他都见过闯过了,谁能想到,居然还有被小姑娘轻飘飘一个字吓住的时候。
南疆毒女当即捧腹大笑。
“你这是什么蠢样啊哈哈哈哈!”沈素似乎是乐得都不行了,干脆就地一坐,也不在乎尘土弄脏了她漂亮的衣衫,“谁喊你爹你都认啊?那江湖上这么多人,你得多出来多少儿子女儿?隔天说不定都能抱孙子了……噗!”
大概是想到了眼前的小李探花被人抱着腿喊爷爷的场面,小姑娘这下子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白嫩嫩的手掌咚咚捶地,笑得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从未被人如此取笑过的李寻欢,只觉又是好笑又是好气。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世代簪缨之家里,李寻欢也是最出众的那一个。他文采风流,武功高绝,天生疏朗仗义,这样的人骨子里就与众不同。
这与他的脾气、秉性、行事作风之类通通无关,而是哪怕李寻欢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混迹在乞丐堆里,只要是听说过他的人,一眼望过去,还是会立刻明白过来:
——啊,原来这就是小李飞刀。
不会有谁敢取笑这样一个人。
但是沈素敢。
“……你啊,是真的该打了。”
说是这么说,可李寻欢一边教训着小姑娘,一边却弯下了腰,对着她伸出了手:“爹也是能随便乱叫的?”
“为什么不能?”
南疆毒女毫不扭捏地把手递给他,柔软的小手落在厚实掌心里,李寻欢轻轻一施力,就把她扶了起来:“反正我本来就没有这种东西啊。”
正要顺势帮她拍打灰尘的手突然一顿,李寻欢抬头看向沈素。
什么叫没有……“这种东西”?
“啊,我之前没告诉过你吗?”
小姑娘的脸上笑意未散,她看了看满是尘土的手心,只好用尚且干净的手背蹭了蹭眼角,把笑出来的眼泪一点点擦干净,看起来孩子气得很。
她忙着料理自己,便没有回视李寻欢,只是轻轻松松地给出一个答复:“我是跟着娘亲长大的,自小就没有见过我爹,只听说他是中原人,很早就死了。”
——“是我娘亲手杀的。”
沈素那时的语气,是任谁都能听出来的云淡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