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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四天:(1 / 3)


五个少年就这样开始了狗狗祟祟的“跟踪”,沿着泾河夜市,一路从望仙楼门口跟着司徒淼跟到了昭明桥下。

司徒淼在武功方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在六人组里仅次于闻兰因,放在过往的任何一个时候,他早就该发现他们了,但是他没有。

这代表了什么,懂的都懂。

絮果几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见司徒淼没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也就撤退了,没再继续打扰。他们悄悄地走,一如他们悄悄的来,只是在最后埋伏在了司徒淼回将军府的必经之路上,随时准备和他们的好朋友展开一场谈心。

司徒淼骑马回来时,五人组正在茶水摊上吃馄饨。

别问为什么茶水摊卖馄饨,大启的夜市生意就是这么内卷,包子铺还有可能卖鱼头泡饼呢,主打的就是一个跨行取利、出其不意。

不得不说,司徒将军府门口的这家茶水摊上的小馄饨是真不错,摊主经营了很多年,虽是小本生意,却很舍得用料,皮薄肉多,馅料丰富,简简单单的酱油汤底里放了不少香油。一口下去,味鲜汤亮,热气腾腾。絮果几人从小吃到大,至今都没有吃腻。

他们一边喝着馄饨汤,一边积极讨论起了司徒淼这场突如其来的春天。

从他到底是怎么遇到女学的学生,到那么漂亮的姑娘为什么偏偏就看上了犬子,就因为他比较高吗?以及最后的……被喜欢的人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啊。

絮果这种没开窍的,对此感触还不算太深,如今也只是一种在吃朋友瓜的兴奋。詹家的双胞胎就是彻彻底底的羡慕嫉妒恨了,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他们中最早“叛变”的竟然犬子!他何德何能啊?早早开窍的詹家双生子真的是快要酸死了,他们至今连人家女学学生的正脸都不敢看呢,生怕哪里做得不好,唐突了佳人。怎么就让犬子赢了呢?

叶之初却觉得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不得不提醒了在座的各位一句:“犬子是我们所有人里长得最像大人的。”

他们还只是少年郎,而从小就比同龄人长得结实的犬子已经是一个标准的成年人了。

几人默默看了眼彼此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发育的身高,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你别说还真别说。絮果和叶之初这种南方来的小矮子就不说了,哪怕是他们之中威仪最重的北疆王闻兰因,眉眼的棱角中都还藏着一丝独属于少年人的稚气。

闻兰因对此表示不服:“怎么就稚气未脱了?”他本不应该对这种形容词如此敏感的,只是、他最近、不也刚巧开窍了嘛。

没有人会想要在心仪之人面前显得像个孩子。

尤其是闻兰因。

好巧不巧地,司徒淼就是在这个时候打马回来的。比大多数成年人还要高的九尺身姿,在高头大马的映衬下,显得他本人更加英武不凡。更不用说那一身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健硕身材,以及只要不张口就还挺能唬人的硬朗外表。

甚至连司徒淼小

时候比较黑的皮肤,如今都好像变成了与众不同的小麦色优势。一看就安全感爆棚。

他不谈恋爱谁谈恋爱?

真的好酸啊!

马上的司徒淼比他五个朋友还要诧异,他及时勒马,甚至有一点点想要连人带马的往后仰,他就这么看着摊位上的五个好友对他齐齐投来了如狼似虎的古怪目光,好一会儿之后才想起来下马,在把缰绳交给仆从后,上来询问道:“你们怎么回事?”

如今的茶水摊上就只有絮果五人,还一个个眼冒绿光,不要太显眼。

五个都没谈过恋爱、但自诩理论大师的少年则异口同声的表示:“我们才要问你呢,泾河那边什么情况?!”

尤其是阅书无数、了解各种感情拉扯的詹二,恨铁不成钢的扼腕:“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都不送人家姑娘回家的吗?”

一点风度都没有!

那姑娘到底看上你什么了啊?她难道也和兰哥儿一样有眼疾?

絮果着急的拿出了随身的小本本,上面用炭笔写满了他们之前一路围观司徒淼谈恋爱时总结出来的不足之处,想要努力帮朋友在这段感情里变成更好的自己。好比:“那姑娘在路过簪子摊时,看玉兰花簪子的目光明显要比其他木簪久,你为什么不买给她?你缺这个簪子钱吗?你要是真缺,我给你出啊!”

絮果一边说,一边把他们事后买下的玉兰簪子一并放到了司徒淼的手上,他絮小郎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

“还有还有,你俩在逛泾河夜市第三个摊子到第七个摊子的时候,你怎么能让人家姑娘走在外侧?这要是被冲撞了可怎么办?”叶之初比较保守,相对更注重姑娘的安全与清誉。夜市上什么人都有,鱼龙混杂的,那就更要小心保护自己的女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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