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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赶海(1 / 1)


郑媛很快就适应了明市的生活,和东齐市不同的是,明市因为地理位置靠海,这边的人们便多了一项活动——赶海。

郑媛以前没在海边住过,前几次参与这项活动的时候是和一块搬到明市的嫂子们一起,跟着有经验的当地人一块去的。因为赶海只能等到潮落的时候,而潮落的时间每天都不一样,她们这群内陆人一开始判断不准,只能找有经验的带。好在潮落是有规律的,一般每逢初一、十五中午和凌晨十二点跌大潮,然后没过一天,跌大潮的时间会向后推四十五分钟,郑媛摸清楚了规律,就开始独自行动。

赶海的时候,最常见的海鲜就是海蛎子、螃蟹以及海参,掌握了技巧后,每次都能有很多收获。因为这个年代大海还没被污染,海生物也没有被过度捕捞。

有一次赶上落潮晚,小包子醒了,郑媛还带着丈夫儿子一块去赶了个海。别看人数增多了,收获却见少。冯建文和包子过去简直就是捣乱的,包子见到大海就兴奋,可早上天气凉海水也凉,郑媛怕包子碰到水感冒,必须时时刻刻牵着他防止他下水。而冯建文头一次赶海,稀罕,不想当那个看孩子的,就积极主动地抢走了捡海鲜的活。但他第一次干,没经验,下手慢,就让螃蟹给溜走了,最后只收获了一大堆的海蛎子。把郑媛嫌弃的,再也没带冯建文和包子赶过海。

郑媛还是很喜欢吃海鲜的,海蛎子可以清蒸,可以做汤,可以炒鸡蛋,还可以做蒜蓉海蛎子,味道都很好。螃蟹可以清蒸,可以爆炒,也都很好吃,包子最喜欢吃清蒸的,蟹肉带着甜味儿,不沾任何调料都很好吃,就是吃起来费点功夫。还有海参,海参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含有多种人类必须的营养成分,据说还具有抗肿瘤、调节免疫力、抗氧化等多种药用价值,所以家里饭桌上每天都必有海参,要么是豆腐海参汤,要么是葱烧海参,要么是海参炖蛋,反正郑媛空间里有食谱,可以每天一种花样。

在明市,郑媛他们家饭桌上每天都至少两道荤菜,在东齐市的时候她家可没这个条件,能保持住每天一顿肉都很不容易了。

吃得好了,冯建文和小包子眼见着胖了一圈,唯一不见胖的只有郑媛,她心里一直藏着心事,能不瘦就不错了。

郑媛写给杂志的那篇关于地震的科普文已经发表了,但宣传效果并不好,郑媛打听过周围的邻居,几乎没人看过她那篇文章,更别提形成什么讨论度了。杂志的定价不低,明市这边的生活水平不高,所以销量很低。而买了杂志的人,也并不一定会将那篇科普文放在心上,一本杂志里面十几篇文章,全都看完后,可能早就将关于地震的那篇忘到后脑勺了——尽管郑媛已经尽力用活泼的叙述手法增添了文章的趣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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