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多放肉,多放酱油多放醋,最后出来的成品往往难以下咽。
本想着忍一忍吃一顿,不能少了礼数,但这一筷子的红烧鱼,彻底颠覆了罗家和之前的想法。
就像温向平之前所说的那样,比起外面的饭馆来,也要更胜一筹。
“小苏这手艺,确实相当可以啊。”
罗家和赞叹道,一边又夹了一筷子过油肉。
现在,他对桌上的每一道菜,都有着极其浓郁的兴趣和期待。
在座三人之中,罗家和年龄最大,因此,在罗家和动筷之后,温向平夫妇也就开始吃了。
温向平没有先去动菜,而是先挑起了碗里的拉面,金黄色的鸡汤里隐隐可见漂浮的鸡肉,红枣也颗颗饱满丰腴,红艳艳的漂在汤里,看着便让人食指大动。
“罗大哥快吃面,不然一会儿就坨了。”
温向平说道。
“诶――”
罗家和点点头,却又夹了一筷子过油肉下肚,这才对苏玉秀竖起一根大拇指,
“向平能娶到你这样的媳妇儿,是他的福气。你嫂子要是做饭能有小苏一半好,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苏玉秀腼腆的笑了笑。
温向平喝了口汤,闻言笑道,
“这话要是让嫂子听见,嫂子可要不高兴了。”
罗家和摆摆手,
“不是我嫌弃你嫂子,你嫂子平时做饭也还行,但就是时不时突然起了兴致,要么抱着个菜谱大全嚷嚷着要做新菜,要么就是自己想着加点儿这加点儿那,要我说――”
罗家和夹了一筷子凉拌胡萝卜丝,清清爽爽的很是可口,
“要我说,还不如就每天那些馒头米做着吃呢,我们爷俩啊,被她这新菜可是折腾的够呛。”
温向平失笑,
“嫂子这也是想给你和孩子做好吃的,心意还是好的。”
罗家和“呵呵”笑了两下,摇摇头,继续夹着菜大快朵颐。
三人吃的是其乐融融,香味随着空气渐渐弥散,引得坐的近的人忍不住频频探头,却只能看见吃的喷香的三人,以及最后剩下的点点汤汁。
……
等回了病房,罗家和便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合约,
“我这次来,一呢是来看看你,二来就是跟你说说这个签约的事。”
温向平拿起这薄薄的几张纸,一目十行看了一遍。
罗家和又拿出一根钢笔放在温向平的手边,
“我尽量帮你争取到了好的条件,稿费比着杂志里最优秀的作家来――千字一块,签约后也有很大的自由度,不比像其他人一样每个月必须有作品上交,你什么时候有灵感了,什么时候交作品也是可以的。你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我要是能做主就直接都给你改了,要是我做不了主,我回去跟主编磨也能给你磨下来。”
扫了一眼合约,里面的条件都称得上丰厚,知道这些只怕是罗家和废了大力气才给自己谈下来的,温向平很是爽快的点了点头,
“罗大哥这么关照我,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说着就拔开笔盖在合约末尾爽快的签下了三个大字:
温向平。
罗家和啧啧赞道,
“向平不但文思敏捷,就连字也写的颇有风骨,这钢笔字比起之前的铅笔字竟是又多了份飘逸。”
温向平谦虚道,
“罗大哥谬赞了,不过是钢笔落笔轻重比铅笔更清楚些。”
“哎――”
罗家和说,
“何必谦虚呢。”
一边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一指厚的盒子出来,
“既如此,我和你嫂子送的这份礼物也还算合适。”
说着把盒子推到温向平面前,
“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但写着应该还比较合手,你看看还喜欢么。”
温向平双手接过,依言打开,只见一根通体黑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盒子里,笔盖和笔身的交界处是半指宽的金色,笔身整体偏圆润。
温向平小心拿起,轻轻拔开笔盖,尖尖的钢笔头在光下反射出温润的色泽,看着漂亮极了。
温向平小心收好钢笔,真心实意的道谢,
“我太喜欢了,罗大哥和嫂子费心了。”
罗家和哈哈笑着摆摆手,
“先别谢的太早,我这钢笔送出来可是有条件的。”
说着又拿出一本杂志来,翻到正文第一页,
“你嫂子可也是你的忠实读者,知道我这次来拜访你,非让我跟你讨个签名,不然可要不让我进家门了。”
温向平之前一直都在用铅笔写字,写不了几下就要削一削,很是不方便。前几天刚到手一千块钱,正打算去买根钢笔,罗家和就送上门了,不可不谓巧了。
温向平笑道,
“这是我力所能及的事儿,肯定要让罗大哥回家的时候不被嫂子关在门外。”
说着就在标题《纽扣妈妈》旁边龙飞凤舞的签下笔名。
罗家和看着赞道,
“你还跟罗大哥谦虚,这手字写的,可以跟小苏做的菜媲美了。”
刚收拾完碗筷正推门而入的苏玉秀听见二人讨论到了自己做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