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犯下军规,否则他也保不住。
方靖远拍拍他的肩膀,有些同情地说道:“你也不必为他们操心,在这里,就算输了,也是输给自己人,没什么丢脸的。可若是这么大意,有点功劳就飘了,那出去要是输了,丢的可是自己的性命。让他们历练一下,没坏处。”
魏胜无语地点头,这还没开始较量,您就已经笃定我手下输定了,方使君这心偏得也太离谱了吧?
要是比女红厨艺,他手下或许比不过这些小娘子们,可才经过一个来月的培训,这些小娘子就能胜过他精心调教了一年多的斥候,他还真不信。
金人的间谍,可没那么容易抓的。
魏胜有些不服气,回去使劲敲打了隋畅他们一顿,让他们打起精神来,要是输给了娘子军,就都滚出去守外面的营寨,别说看小娘子想成亲,全年都甭想放假休息了。
斥候们被训的鬼哭狼嚎地回去,可依旧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就那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瘦得一阵海风都能吹跑的小娘子,还能跟他们比眼力比耐力比侦查力?他们会用实力证明给她们看的。
结果,第二天开始比赛,隋畅带人分散在城门口和工地上盯着流民时,就听说狸娘们已经抓到了一个密谍,还是已经混入州衙险些刺伤方使君的刺客,顿时大惊失色,后悔不迭。
不是他们不行,而是对手太狡猾,他们辛辛苦苦在撒网捕鱼,她们居然玩起守株待兔这一招!
简直不讲武德!
他们怎么就忘了,如今的金军里面,可不全是金人,还有不少降兵降将,甚至连豫州的副将昔日都曾是魏将军的同僚。而如今包围海州的金兵中,有不少人就是山东和淮南道本地人,被金兵招纳后专门用以行间探密,刺杀将领,当初魏胜刚夺下海州没多久,就曾被混在流民中的金国密谍行刺了好几次,幸好魏胜本人就是斥候出身,机敏过人又有一身好武艺,才侥幸逃过刺杀。
可现在的海州知州方靖远方使君,那是出了名的足智多谋、身娇体软……呃不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若是被人混入州衙,岂不是坏了大事?如今的海州城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可全靠这位使君大人撑着呢!
不光是隋畅,连魏胜都跟着赶去了府衙,生怕那些小娘子们应付不来,没清理干净,让方使君再出什么意外。
等他们赶到府衙,正好赶上绣帛儿和霍小小在拷问探子。
一看就一个激灵,尤其是隋畅,当场缩到了魏胜身后,瑟瑟发抖,以前有过的一点点小心思,这会儿也像是被寒冬腊月当头浇了捅冰水下去,彻底凉透了。
绣帛儿换了条飞索,现在这个平时系在腰间就是条腰带,扯开来抽人捆绑吊打都格外好用。
如今就吊着两个探子在玩跷跷板……飞索穿过房梁,一头绑着一人的手,他们脚下各自踩着跷跷板的一头,腰带却被霍小小和绣帛儿握在手中。
两人轮流发问,谁先抢答有理有据的,就会被拉下来踩在板子上,能稍微喘口气,可另一人就会被拽得高高吊起不说,腰间的腰带也会被勒紧入肉,看着就让人十分……肉疼。更不用说亲身体验的两位了,那简直是不要骨气不要脸皮地跟着抢答不说,还要啐同伴一口咬他说的不对,跟着再补充几句,生怕说得少了下个回合吊上去的就是自己。
再仔细看看,那木板上似乎还包了层皮毛,只是并非兔皮貂皮那种柔软的好物,而是灰黑色粗糙发硬,根根毛发都如利针一般竖着的,每当他们落下时脚踩在上面,都会忍不住全身抖一抖,想跳起来又动不了的模样,又笑又哭,形容格外痛苦,如同疯魔一般。
隋畅少年时挡过猎人,见过这东西,也曾经用过,见此情形,也不由抖了抖,小声地在魏胜身后说道:“那是狼皮……”
魏胜已经看得清楚,那两人都赤着脚脚底发红,哭哭笑笑跟发神经似的,显然上去是受苦,下来也好不了多少,如此折磨人的玩意儿,真亏她们能想出来。
“谁派你们来的?”
“是呼卓将军……将军说了,海州使君是个小白脸,是宋国皇帝的宠臣,逮回去能换不少赎金……”
“是董将军,他让我杀了海州使君,栽给魏胜,便可借宋国皇帝之手除去魏胜……”
“放了我!大金铁骑距离海州不足三百里,指日便可拿下海州,你们若是杀了我,定会被将军下令屠城!”
“求求你放了我,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放了我,我什么都说——哈哈哈哈哈!放开我哈哈——呜呜!”
“饶命啊啊啊!”
“啊啊啊臭小娘你不如一刀杀了我——”
“杀了我吧!求你了……”
这场面,着实让习惯用鞭子抽打的硬汉们有些吃不消,面临刀枪箭雨都不怕的隋畅都忍不住背后发冷,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昔日对绣帛儿曾经起过的什么遐思绮念都荡然无存了。
魏胜走到方靖远身边,确定他一根汗毛都没伤到,方才问道:“使君无碍,实乃万幸。不知他们是如何被发现的?”
先前的海州府衙是他一手打理的,方靖远来了之后才办的移交,这两人他看着眼熟,虽然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