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午饭时间,算下午,沈斐也该走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避开他,给他留时间让他走,不想见他。
沈斐很聪明,他什么都知道,自然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不仅他明白,明显的连镜花,水月都看了出来。
“公子,该走了。”
沈斐纹丝不动,他坐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面皮,筷子夹了肉,搁在面皮中间,双面对折,用力捏在一起。
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活,刚包时有些费劲,后来渐渐上手,越包速度越快,大小均匀好看,与买的相差无几。
“您还不明白吗?”水月劝道,“朝曦姑娘就是不想见您。”
女孩子都有小脾气,朝曦姑娘即便再与众不同,她还是个女孩子,一样会生气。
沈斐已经包好了一个,开始包下一个,“还剩一点,等我包完就走。”
公子还是不死心啊,分明就是想等朝曦姑娘。
“公子。”镜花上前一步,“我帮您一起包吧。”
沈斐摇头,“我自己来。”
他那双手天生就不是用来包饺子的,镜花见过这双手与人博弈,论茶,修剪花枝,画画写诗,还是第一次瞧见他用来包饺子,竟也意外和谐。
白面粘在手上,修长的指头缩起,大拇指对齐,用力一按,一个饺子成型,公子包的很认真,包完会检查一遍有没有散开。
镜花从十二岁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还从来没见过公子为哪位姑娘做过任何事,在大业面前,任何姑娘都不值一提。
但是公子险些为了一个姑娘将大业置之脑后,更是亲自下厨,给那位姑娘包饺子,不知那位姑娘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个待遇。
水月还想再催,镜花比了个‘嘘’的手势。
既然公子想包,让他包便是,公子心里还能没数,怕是比她俩还清楚。
朝曦姑娘就是生气了,不想见他。
俩人悄悄退至门外,没再继续打扰,只静静站在院里,默默守护。
里屋有一面窗户大开,正对着床,可以将屋里的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身上披了一件黑色浪纹的厚披风,但是里头穿的依旧还是朝曦姑娘给他买的衣裳,风格也不是他常穿的黑色,是朝曦姑娘喜欢的桃粉,发带用的是天蓝,与桃粉完全配不上,朝曦姑娘的审美堪忧,偏偏公子竟然任她折腾。
有衣裳也不换,依旧如此这般顶着不太适合他的扮相,桃粉和天蓝,再加红色腰带,无端显得公子活泼了些。
公子自小老成,又身在皇家,穿衣打扮容不得半分轻佻,他也一直做得很好,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松懈过,一朝落难山村,变成了这样……
朝曦姑娘当真奇人也。
“镜花姐姐,你说公子何苦呢?”水月想不明白,“既然喜欢朝曦姑娘,为什么不将她带去京城,美人大业,鱼和熊掌兼得。”
“许是公子尊重朝曦姑娘吧。”镜花也不太懂,“朝曦姑娘不适合京城的尔虞我诈,公子想让她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不沾半点尘埃。”
“以咱们公子的能力,在京城也能保啊。”水月还是不解,反问道。
镜花摇头,“公子树敌太多,若一个照顾不周,朝曦姑娘便有可能香消玉损,再者说京城那个地方,只有将朝曦姑娘困在身边才能保她安全,朝曦姑娘自由惯了,能答应吗?”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说,朝曦姑娘可能没她想的那么喜欢公子,从晓得公子在她手里开始,她们便一直追查她的身份,能查到的东西很少,倒是意外发现她有养动物和人的习惯。
很多病人明明没到住下观察的地步,她也会让人家住下,等那人一走,换下个人继续躺着,如果实在没有病人,她便花功夫养动物,将受伤的猫狗带回来,亦或是帮隔壁刘大娘喂猪和牛羊。
就这样连续三年都没有断过,若是别人可能单纯以为这姑娘善良,救小动物,帮忙照顾病人,替没空喂猪喂羊的刘大娘喂,简直好到没话说,只有镜花看出了不一样。
朝曦姑娘单纯只是寂寞,她想让人陪着,如果公子走了,她很快又会找下个人继续陪她,有没有公子都一样。
公子也该看了出来,所以没勉强。
毕竟到了外头,人更多,朝曦姑娘不寂寞了,那他算什么?
公子骄傲了一辈子,怎能容忍别人将他当成一个取暖工具,所以不带她去京城并非是公子冷血,是朝曦姑娘与众不同。
她根本不懂爱是什么,留下来陪伴她的人有老人,孩子,女子,也有男子,甚至是动物,公子于她而言,与那些人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公子出来了,去准备雨伞。”俩人聊天的功夫不知不觉下起了小雨,朦朦胧胧,竟没人注意,还是镜花首先回过神,折身去拿雨伞,踩着一双绣花鞋,急急赶了过来。
她还是来晚了,公子已经走了出来,一头青丝上落了点点水珠。
镜花连忙将伞撑开,打在这人头顶。
公子没坐轮椅,自己慢慢小步走着,能看得出来身体还不好,脚步略微不稳,上马车时稍稍滑了一下,镜花赶忙扶住,“公子小心。”
沈斐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