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皓明见李之华好像有密事,便把他引进书房。
门一关,两人坐下。李之华问:“刚才那女的,你是第一次认识还是以前就熟?”
“以前不认识,陈县长带过来谈投资的。”
李之华说:“书记,这个人……”
“说。”
“我比较了解她,因为她老家和我老家是隔邻村。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陆皓明给了李之华一支烟,自己抽上,听他慢慢讲故事。
故事如下:
很多年前,一个高中都没读完的女孩,跟着村上的年轻人一脚闯出山村,去了南方打工。
有人说她在广东,有人说她在福建,反正最开始的起点都是一样的——她是鞋厂流水生产线上的一名打工妹。
这个打工妹经半年多城里生活的熏陶,学会了打扮。本来就底子好,稍稍打扮一下就特别出众。
下班后,她穿着时髦衣服与工友们一起去吃夜宵,一起去公园玩耍,大家发现原来她是个大美人。
这种美,不是城里姑娘可比的,那些城里白领,漂亮,时尚,但都是副996加班相——惨白的脸,长期加班而形成亚健康状态。
而这女孩脸色红润、身体健康、活力十足,是一块纯玉,稍稍雕琢便是一块上等美玉。
女孩被鞋厂老板慧眼识珠,从生产流水线上调到办公室搞接待工作。以后,基本上天天跟着老板走。
渐渐,她见惯了世面,学会了谈吐,更善于打扮自己。于是,成了老板的好助手,带出去不仅光彩照人,而且谈吐得体,举止大方。
当然,也成了老板的情人。
过了几年,老板娘发现不正常,把她赶走了。
故事讲到这儿,李之华自己泡了一杯茶,吹了几口热气,缀了一小口,说道:
“按她们村上流传的,就是回村拖了两口密码箱,里面尽是百元大钞。”
故事继续:这女孩回来后,就在县城接手另人的一家宾馆,开起了一家集美容、餐饮、吃住一体的酒店。取名“兰庭宾馆”,后来改成“兰亭酒店”。
这店子生意好,女人嘴甜,眼睛特别厉害,刘吉在这里当书记时,她并不见得与刘吉有多亲密,但与邵一纯肯定有一腿,与佟娘娘也打得火热。
陆皓明听完,点头道:“原来还有这么一段历史。你说的应该是事实。她是来引进一个鞋厂的。
之华,她的过去我不想追究。至于她与老板有些风流情事,也不在我管辖的范围之内。
我就是希望她能真正引进一个企业。”
“我知道,我只是希望书记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有些人没有什么空隙可钻,就喜欢找你的缝隙,如果来往密切,就会谣言四起。”
陆皓明点点头。
李之华站起来:“就这个事,本来就是来坐坐。见到了她,我就折回来说说。”
“好的,感谢你的提醒,来这里半年,情况不是很熟,以后有什么就跟我多反馈。”
李之华走了,陆皓明坐了一会儿,才去洗澡。
洗完澡,陆皓明想,之华的提醒是对的,但是,我不管她的私事,只要能真正引来资金,办起厂子,就是一件好事。
然后,他习惯地拿起床头柜上的常用书——之县县志看起来。
他平时有空就看几页。这种书属于工具书,看到有用的地方,他喜欢用笔划杠杠,然后写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
在陆皓明上床读书的时候,兰燕姿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地除去。
她本来睡了,但睡不着,
她要洗澡。
水流从她的胸前流过,顺着紧致的小腹,顺着洁白的长腿向下流去。
她就站在淋浴头下,享受着这种强压力花洒水流的冲击。
其实她出门之前就洗过澡了,现在,她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脱得光光的一丝不挂。
她需要有一只手抚摸她的皮肤。
强压水流就是那只手。
她手握花晒,慢慢往下移。此处省略一千字。
她痛快淋漓尽致地洗了一个澡。然后,她擦干水滴,穿好内衣内裤,回到宽大的床上。享受着刚才的舒服。
她经常这样欣赏自己。
她一直没有结婚。原因很简单,回到之县,举目四顾,没有人可以入她的法眼。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丁总会每月来一次,她实际上没有摆脱丁总的控制。
丁总叫丁文章,并不是外界流传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老头是丁文章他爹。
她认识丁文章时,文章不过三十岁,只是文章二十四岁就结了婚。他们俩相爱,不是苟且。
丁文章老婆的娘家在当地势力很大,他老婆看出了眉目,给了她一笔钱,说: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再敢来这个地方,老子叫人做掉你。
兰燕姿用那笔钱,加上丁文章对他的资助,就办起了这家酒家。
酒店实际上是由她弟弟帮她打理。
她只是一个有钱,却没有名份的富太。
至于社会上流传她的故事也与事实有出入。她不是在广东打工,而是在福建泉州。
当然,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