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歌是典型的农家男子,干活的好手,力气劲可大。他身材高挑,皮肤是小麦色,上挑的丹凤眼极具气势,这是一个相貌姣好的泼辣男子。
原身记忆里两兄妹吵吵闹闹,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原身不服管教,李云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气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拧的要死要活,认错认得一个顺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摆摆手,急忙解释道,“哥,哥,怪我,昨晚我去朋友家睡了,鞋子一早掉沟里了,咱赶紧回家,别让阿爹等久了……”
提到阿爹,李云歌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了,眉目间染上了几缕忧色,刚刚的气焰一下子烟消云散。也就没有追究南息话里的漏洞,原身哪里有什么朋友,靠那些个狐朋狗友估计只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然自李母几年前进山把人给摔没了,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郁结在心,卧床不起。原身不学无术,挑不起家庭的担子,就全压在李云歌一人头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龄剩男,二十岁的年纪还嫁不出去。李父的病离不得药,今天是月末,李云歌特地去医馆拿了药。
为了维持生计,李云歌在镇上摆了个摊子,专卖男儿家饰物,包括头花绣帕抹额等玩意儿。时下男子的妆容并不夸张,发间戴簪子,头花,系发带都与自身相得益彰。百花镇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地方,相反,它很繁荣。
百花镇的花与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游山玩水的富贵闲人,更何况皇家认可的第一寺庙万福寺就在这边的山上。
因此,李云歌的摊子生意还不错,勉强能家里维持一大笔开销。
南息悲哀地意识到,穷的不是这里,而是她家。
李云歌带着南息到街口搭驴车回村。
此时大清早的车上没啥人,赶车的大娘熟捻地同李云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给你爹拿药呢?赶紧上车,大娘捎你回去。”
这大娘是同村的婶子,南息有了原主记忆并不觉得多陌生,正欲开口打个招呼,李云歌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儿个又要麻烦您了。”
“哈哈,不麻烦……”
两人闲话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给忽视了。
南息:……
原本还纠结会不会遭受白眼啥的,这下好了,人家连一个眼光都没给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恼火极了。怎么说也是村里狗憎猫嫌、游手好闲的痞子,就这样被无视了,她还要不要面子啊?原身是李家养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对她上心,村里的堂叔堂婶们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狭隘,别人对她无视一分,她便在心底恨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还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给赶车大娘记上一笔,改日带着她的狐朋狗友给报复回来。
南息心底叹息,原主从小在异样目光下长大,一是因为李家村没有□□的风俗,若不是原身流落此地时李父一心求女,执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处。二是因为原身姓南。姓南原本没什么不妥,坏就坏在邻国以南为国姓。如今天下三分,分别为玉水国、慕南国、巫国,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国,几十年前才堪堪战乱初平,这些村民多多少少有着家国情怀,因此更是处处排挤原身,说来可笑,原身五岁流落至此,愣是没交上一个真心待她的朋友。
原身一边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一边心底止不住的滋生怨恨,是一个会嫉妒会愤怒会感到不平的思想偏颇孩子,但南息却是个成年人。
她不仅不会恼,还微微一笑,默不作声地上了驴车坐在一旁,安静地看大娘一边赶车一边聊东家长西家短,时不时地颔首以示赞同,简直与往常判若两人。
大娘心底狐疑,往常她接这小崽子下私学,哪次不是眉不是眉,眼不是眼的?这次大大方方的,别说,还真有两分读书人的样子。
若是南息知道她心底的想法,指不定嗤笑成什么样子。
读书人,呵,原书的女主宋潇潇便是这样的一个读书人。剧情中为了更好地替发挥女主光环,塑造了一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背景时代。
此时天下战乱初定,百废待兴,各种制度陆续恢复,举国皆求治世之能才,女主正是在这“千呼万唤”的时代召唤下,从现代的一个普通的中文系学生穿到女尊王朝,卖弄文采学识,吸引各路美男视线,在异世发光发热。
现在人人意识到读书的重要,不少乡绅大儒纷纷成立私学书塾。
原身便是在镇上的柳家私塾读书,不过现在这书还能不能继续读下去还说不定,因为昨天原身被夫子给劝退了。
南息心里琢磨,除了原书剧情外,原身虽然只是个连面都没露的炮灰,但一屁股的事一点也不少。
一路上南息把记忆梳理一遍,然而快到李家村之时,没等他们下车,有人在村口大叫起来,“云哥儿,不好了,你爹快不行了!”
李云歌一惊,唇色煞白,一把掀开帘子,没等驴车停稳,就从车上跳下来,顾不得一个踉跄就疾步往家里奔去,南息动作一顿,下意识地跟上去。
李阿爹虽一直卧床不起,但病情还算稳定,不过是拿会儿药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