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林倒没有在意孟庆水对程晓说话不好听,而是问他:“大爷,你说的这些,可以做为法律依据,抓他吗?”
“可以。”孟庆水肯定地说:“你再给我一天时间,让我查他个底掉,可以追回更多的钱来。”
周大林可不打算给朱二军时间。他得先报案,把这小子控制起来再说。
剩下的账目,就让孟庆水帮着公安机关慢慢查吧。
接下来,周大林要面对那些供货商了。人家知道真空泵厂换了当家人,就又都来了。
过来的供货商,周大林就让综合办公室发给他们一份由一家当地律师税务所出具的律师函,让他们先回去研究。
律师函的主要内容,就是供货商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导致真空泵厂向西北化工提供的设备不合格,给真空泵厂造成了巨额损失。
现在,真空泵厂要向这些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供货商,一家一家的,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损失了。
你们特么还想问我要钱?也不看看你们都给我提供了一堆什么破烂玩意儿!没你们这么毫无道德底线地坑害真空泵厂,真空泵厂能把挣大钱的订单做赔了吗?我没让你们和我一起承担损失就不错了!
周大林这招够损,把供货商给唬的,一愣一愣的。
当初你们要货的时候,是你们设的质检,我们的产品不合格,你们当初为什么不退给我们?
谁说我们设质检了,合同上有这一项了吗?
可当初赵世豪和这些供货商,大部分都是口头协定,哪来的供货合同啊?
那个年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加工制造工厂和批发商供货,很少有签订什么协议的。都是熟人,需求方要的时候说一声,顶多就说口头商量个付款方式,然后供货过程就开始了。
这时候,周大林突然问他们要供货协议,他们上哪儿给他找去?
没有是吧?就算没有,按照常理推论,我们要你们的货,肯定是要能用的,合格的货是吧?谁吃饱了撑的,要你们不合格的东西?
这个是肯定的啊!可是,只要承认了周大林说的这个事实,那他们供应不合格产品就说不过去,真空泵厂被他们的不合格产品害了,追索损失,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好多人就让周大林给整迷糊了。
我们辛辛苦苦给你供货,鼓捣半天,钱拿不回来不说,你还得问我们要钱弥补损失,这理还有这样讲的啊?
周大林这时候可不和他们讲理。
讲理啊,那就得对簿公堂了。到时候法院判了,你们不赔偿,我还要通过律师事务所,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封你们的工厂,冻结你们的银行账号,可别怪我提前没和你们说明白!
那时代的供货商们,大多没打过官司,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这个窝囊。
这到底谁是欠账的,谁是追债的啊?这怎么我们追债追了半天,反倒成了欠账的了?
连程晓在一边看着,都有点头大。她这男人是真能忽悠啊。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的工夫,一屋子追债的,眨眼就变了欠钱的,除了周大林,一般人谁能想出这么损的主意来?
不过周大林也挺好说话,把一屋子供货商给忽悠晕了之后,立刻就缓和了语气。
“你们谁坚持追债,咱们就法庭上见。法院里判了,不管是你欠我的还是我欠你的,咱们一次结清。
我不是没有钱,只是这个钱,到底谁欠谁,咱们得走法律途径,有个说法。”
谁也不想打官司。这年头,打官司可费劲。就算你能打赢,漫长的诉讼过程你也承担不起。然后还要经过漫长的追讨过程。
等钱要到手,估计黄花菜早凉了三辈子了。
那时候经济纠纷对簿公堂,就是不打算要钱了,而是为了堵一口气。你不还我钱,我也让你过不安分!争的只是个是非曲直,跟钱已经没有关系了。
供货商们当然不愿意打官司了。
“那就好办了。”周大林说,“给你们的告知函里,都有你们供货的不合格清单。为弄这份清单,我们的工人可是三班倒,二十四小时不休息。得把你们的货从设备上拆下来呀,这水费、电费、工人工资、加班费,都得我掏啊!为了你们,我们无辜损失进多少东西去?”
大家心说,你不掏难道还想着要我们掏啊?
可这句话谁也没敢说。他刚才不说了吗?是因为我们的货不合格,才让他额外出这些钱的。这时候搭茬儿,他没准儿真得和咱们算这笔费用!
赔了钱他都赖到咱们身上了,再把这事儿赖咱们身上,还新鲜呀?
所以,大家出奇的一致,不出声,闷声发大财。
最终,周大林和所有供货商达成协议,供货商把自己所有的不合格产品拉走,只结合格产品的账。
最惨的,就是供应标准件的那家五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