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可以放心。而且她亲口告诉我,她很喜欢你。”
乔治安娜弯起眼睛:“我也很喜欢嫂子。”
他们说话的时候,达西的男仆走了过来,简单道:“车已经过来了。”
她们连忙起身,跟着他走出教堂,结果不小心被外头不知情的人也撒了满头的花瓣。
行李早就在婚礼前放在车上了,他们直接走向车厢,布沙尼神甫坐在背光的暗处,看到正要躬身钻进来那头沾满花瓣的短发,刚抬起手要帮忙拉一把,突然听到了身边窗户剧烈的笃笃声。
爱德蒙下意识侧头,和一只停在车窗外雕饰上的威风凛凛大鸟面面相觑。
他在突尼斯呆了快半年,阿拉伯人擅长并爱好训鹰,因此他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只游隼。
克莉丝惊讶叫了一声:“格里芬?”
她算到这次去彭伯里说不定要打猎,加上之前才出国一年就让只和自己外出的鹰胖了那么多,实在不敢放它一个鸟留在浪博恩,所以还是找人编了个框,把它带上了。
“你是怎么跑出来的?”她趴到窗边问。
因为乔治安娜看上去有些害怕,所以克莉丝没有打开车窗。
结果从来都只看着自己的游隼没有给反应,还是直勾勾盯着布沙尼神甫,又用喙狠狠啄了一下车窗。
爱德蒙看向克莉丝:“这是你的猎鹰?”
之前那只鹦鹉不会变成这家伙的口粮了吧。
克莉丝点头。
因为他的动作,格里芬跟着扭头,看清克莉丝,又低低叫了一声,这次倒是不撞车窗了,改用爪子挠玻璃,声音听着分外瘆人。
克莉丝忍无可忍从另一边的车门跳了出去,因为没戴护具,所以也不敢吹口哨下指令,跑到箱子里翻出备用的鹰帽,趁着它不注意给戴上,这下看不到神甫,才终于消停了。
再次回到车厢,乔治安娜说:“原来这只鹰叫格里芬。”
克莉丝:“你见过它?”
乔治安娜笑了:“我之前来尼日斐,远远看莉迪亚小姐放过一次鹰。她很勇敢。”
克莉丝:“……”
过誉了,她只是脑子里缺一根叫“害怕”的神经而已。
达西小姐很显然误解了她的这个停顿,又连忙说:“我觉得你也很厉害。”
克莉丝忍不住笑了:“我突然发现,你的确很喜欢动物,之前是因为安格斯(啊,就是我那匹小白马,),现在又是格里芬。所以你都不怕我了。”
被点破自己一直的想法,乔治安娜因为愧疚红了脸。
克莉丝安慰笑了笑,把话题揭过不提,转而说起格里芬来,刚刚还被提醒过的姑娘再次被转移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