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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6)(2 / 2)


笑。

到最后,林蒙还是和之前一样,称王怜花为前辈,她觉得往后请教他的时候,可以叫他先生。此外,林蒙花了一个小时,才将那个高有一尺的自鸣钟,给完好地拼装了回去,期间如果没有王怜花搞乱,她肯定能更早完成。

偏偏王怜花还十分理直气壮,不让林蒙就那么离开,非得等到自鸣钟完好地整点打鸣才行。

林蒙表示了理解,“你能舍得让我拆,就已经十分大方了。”

王怜花拎着葡萄酒酒瓶,来到窗前的矮足短榻边,另拿了只玻璃杯来,放到榻上一个极轻巧洋漆描金小几上,分倒了酒:“你倒是善解人意,反而显得我十分大方变成假大方了。”

林蒙挑眉:“我还是那句老话,见仁见智。”

王怜花不和她一般计较,自己上了榻,又对林蒙示意:“过来坐啊。”

林蒙大大方方地坐到了小几另一边,对王怜花递过来的酒也没有推辞,从他这边的陈设也可以看出来,他不但很有钱,也很有门道,再一想他有商队,那就更说得通了,不然又怎么会有这多舶来品。

王怜花见她看到玻璃杯,也不多惊奇,也不知道她是定力好,还是已见过这样新奇的玩意,再一想她的奇思妙想,又觉得这么多舶来品,在她面前怕是不够看的。

老实说,王怜花颇有些捡到宝的欣悦:“不瞒诗音,我这满屋子洋玩意儿,就那座自鸣钟最稀奇,最宝贵,我敢说天皇老子都不见得有。”

林蒙一想便道:“你想让我仿制么?”

王怜花一点头,又解释了句:“你别觉得我冒犯。”

“没有。”林蒙仔细想了下,摇了摇头:“我原本还在想怎么才能不坐吃山空,不想瞌睡来了,前辈就送枕头。”再说发明家的事,能叫仿制吗,这叫汲取外来的知识。好吧,林蒙觉得这只是她的权宜之计,她往后肯定不会着眼在这么个自鸣钟上,有自己的创新产品才好,到时候不仅可以当舶来品卖回到国内,还能当东方新奇产品卖去海外。

王怜花朗声道:“好诗音,高可造就阳春白雪,低可俯拾下里巴人。来,怜花哥哥敬你一杯。”

林蒙:“…………”

林蒙好悬没把嘴里的酒喷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把酒咽下去,挂上礼貌又不是尴尬的微笑:“我醉了,先告辞了。”“怜花哥哥”什么的,杀伤力未免太大了吧,他怎么能说得那么顺溜啊!

王怜花:“…………”这是非逼自己自称“怜花叔叔”吗?他又跑回内室,照了一回镜子,他根本没有一点皱纹,皮肤仍旧光滑白皙。他又不是沈浪和熊猫儿,一个比一个糙,平时还不修边幅。

他再一想人家林姑娘,正是青春逼人时,头一次顾影自怜:‘我真的老了吗?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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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这一遭,林蒙对王怜花改了观感,对他不再像之前那样绵里藏针了,对此朱七七和熊猫儿、沈浪他们仨乐见其成。

熊猫儿和沈浪平时和林蒙接触不多,毕竟身份有别。

朱七七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她本来就是个纯善的,又热情如火,加上非常喜欢林蒙,所以格外照顾她,像林蒙来吕宋轻车简从的,朱七七知道后,光是各色衣物都被她置办了好几箱子。

因而当朱七七知道林蒙正在看地方,准备建房子搬出去后,就大受打击,直问林蒙是不是她哪里不够周到。

林蒙连忙解释,她总不好一直寄人篱下。

朱七七理所当然道:“你这哪里算寄人篱下?你不是拜了王怜花做师父吗?嗨呀,你也别不好意思了,你看我,沈浪还有熊猫儿,我们哪个觉得不好意思了?”

林蒙:“唔。”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朱七七笑嘻嘻地点头:“对啊,我们都是吃王怜花的,住王怜花的,花王怜花的。”

老实说,林蒙第一时间倒没有想“我是不是该同情王怜花”,而是“不明觉厉”——这段时间来,她也算看出点端倪来。熊猫儿是朱七七结拜的大哥,但林蒙觉得他从前肯定喜欢过朱七七;而王怜花吗,他有时候流露出过只言片语,说他曾和朱七七订过婚;至于沈浪,他更有魄力,和熊猫儿亲如兄弟不说,还感化了王怜花,四个人一起生活得很和谐、很融洽。

最后林蒙只剩下那么一个想法:‘我尊敬了,还不行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黑屏好几次,今天更新晚了不说,字数还不多,我明天尽量更大章吧,大家多多体谅啦ovo

·想问问大家对蒙妹和怜花哥哥的CP接受度怎么样?本章也有随机红包掉落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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