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 金嘉和刘韶仪还是点了一份新品,不过他自己就点了炒粉,又加了一份小龙虾。
“这夜宵摊可真不便宜。”他看着自己的钱包, 感慨了一句。人均快接近两百块了。
“说是夜宵摊,但其实比很多餐厅都好吃。所以你不要以貌取人。”刘韶仪坚决捍卫夜宵摊的尊严:“而且, 很多美食点评都说了, 其实她家的用料特别好, 如果是同样的用料和水准,换到别的餐厅里,价格可能还要翻倍!”
言下之意, 你别不知足了。
金嘉狗腿状:“是是是,你说得对。不就是三四百块钱嘛, 你老公还出得起,好吃的话明天再来!”
因为分居两地的原因,他对刘韶仪有愧疚, 因此虽然还称不上是高薪, 但花起钱来并不手软。
刘韶仪含笑啐他一口:“呸, 别乱说, 谁是你老婆了!”
眼疾手快的占了两个位置, 两人坐下来等着上菜。夜宵摊的位置现在严重不够,很多客人等不到位置又不想提回家吃,索性就站路边或者是坐在那边花坛的边边上吃, 也算是小广场一景。
两人边等上菜边聊天,刘韶仪问他:“对了,上次让你考虑的事情考虑好了吗?”
她问的是上次提出来让金嘉辞职来随城的事情。
金嘉神色有点为难:“现在手头上的项目还没有完成......”见女朋友瞪他, 他赶紧举起双手表明态度:“真的, 不是敷衍你, 我有认真的考虑过。只不过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嘛,总得把手上的项目做完再提离职比较好。而且,项目奖金也有好几万呢。”
何必和钱过不去?
刘韶仪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好不容易见到了男朋友,想不分开的念头就止不住:“知道啦。我和你说,随城真的不错,经济好,年轻人在这里也比在南云的机会要更多。你过来这边肯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们俩这几年一起努努力,到时候就可以买房子定居下来。”
正在两人勾勒美好未来蓝图的时候,他们点的炒饭和炒粉上来了。
“菌子就是这个香味。”金嘉猛吸了一口,有点陶醉:“这闻上去倒和南云本地的差不多。”
而且老板还挺舍得放料的。黑色的是牛肝菌丁,红色的是火腿丁,而绿色的是青豆, 米饭浸润着油脂,粒粒分明,看上去就赏心悦目。
“用得还是黑牛肝菌,讲究。”他夸了一句。
“有什么讲究吗?”刘韶仪问。
“黑牛肝最贵,而且香味也最浓郁。”金嘉吃了一口炒粉:“好吃!”
刘韶仪骄傲得像是自己炒的:“好吃吧?”
金嘉伸出大拇指:“难怪你每天和我念叨。”
他瞟了一眼女朋友面前的牛肝菌炒饭,夹了一筷子:“我来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即使是炒粉好吃,他对这份牛肝菌炒饭也没抱太大的期待。作为在野生菌产地长大的人,他对这个从小吃到大的东西无比挑剔。只有在当地,新鲜采摘,才是最美味,这简直是流淌在血液里的真理。因此,只要这份炒饭能达到七十分,金嘉就认为已经是极好了。
只是没想到,一入口,他顿时发出了一句来自于灵魂的:“卧槽!”
何止是七十分!如果满分是一百分,他都想给它打一百一十分!
首先,牛肝菌非常非常的新鲜,他甚至觉得和在老家吃过的下山菌有得一拼,风味完全没有损耗,在嘴里越嚼越香,馥郁悠长,没有任何一丝丝**的气息;然后,它的品质非常的好,肥厚爽滑,老板用的应该都是每一朵牛肝菌中最好的部位,没有用边角余料,吃得非常的爽。
老板的翻炒极为到位,每一粒米饭都沾染上了牛肝菌的浓香,每一口吃到嘴中都是享受。
忍不住想要再吃一口,刚想下筷子的瞬间,就发现桌面已经空了。定睛一看,他的亲亲女朋友已经把那盘炒饭给移到了另一边,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好吃吗?”
“好吃。”金嘉老老实实的回答。
“比你在家吃到的更好吗?”
金嘉想起自己之前点单的时候放出的豪言,有点怂:“......是要好吃那么一丁点儿。”
“那你要不要跟我姓?刘金氏。”
他嬉皮笑脸的微凑过去,小声的说:“可以啊,那我嫁给你呗。”
刘韶仪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了看四周,比不过他的厚脸皮,把那盘饭又默默的移了回去。
和他们在一起拼桌的张娇娇和章静,本来对牛肝菌炒饭大快朵颐,没想到被猝不及防的塞了一嘴的狗粮:......喂,你们再小声,我们也听得到啊!......
忽然就觉得这盘炒饭也没有那么的香了呢!气哭!
金嘉这才意识到在公共场合有点不妥,歉意的对两人笑一笑。
最后,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刘韶仪的那盘炒饭被他吃了最起码三分之一,他讪讪的:“那个,我们明天再早点来排队哈。之前我不是说在雨季带你去吃菌子嘛,现在在这儿吃也可以。”
他顿了一下:“我想好了,等回去后,项目一结束,拿到奖金后我就立刻提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