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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杂烩头碗(1)(1 / 2)


唐祁风带来的人是他的外婆。

叶夭有点惊呆,开始胡思乱想,是,她承认自己有点垂涎于唐祁风的美色,但也从没想过认识几天后就直接见家长呀。现在的年轻人们都这么直接?

唐祁风直接打了个电话给她,讲明原因。

他的外婆,年事已高,已经失去了味觉好几年,无药可医——这本质上只是身体不可避免的进入到全面衰老期后的一种外在呈现,它降低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但并不影响寿命,因此家人也没有太过焦灼。直到今年,外婆得病了,生命之烛越来越孱弱,眼看将不久于人世。这时候,她忽然很想吃她早些年吃到过的一道很钟爱的菜,但尝遍了城里的菜馆,依然尝不出味道。唐祁风在夜宵摊上尝过了叶夭的手艺后,想替他外婆再试一试。

“不知道叶小姐接不接私宴?”既然带了人来,又毫不客气的点了菜,他自然不会让她白白的出力。他将外婆的情况告诉她。

叶夭倒是无所谓:“多了一个人而已,没关系的,照旧还是我请客。不过我不保证她在我这儿能够心想事成。”

因为灵水珠的关系,概率上说这个可能性高达99%,但她却不能在此刻就把话说满。

“这个自然,我明白。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两人约好了时间,就在几天后的晚上。

彼时已是五月初,玉兰花已经凋零在枝头,绣球开始崭露头角。拜充盈着灵气的水土所赐,和别的地方还只是星星点点的花球不同,叶宅后花园里的绣球开得格外的热闹和嚣张,蓝紫和粉白的球状花朵挤在一起郁郁葱葱,足有一人高的花丛宣告着无尽夏盛放序幕的开始。

下午两点开始,刚起床随便吃了点午餐的叶夭就在厨房里忙活,厨房的大窗户正对着后花园,美不胜收。

唐祁风外婆想吃的那道菜说简单也不简单,说普通却也不普通。它就叫做“杂烩头碗”,也有人直接就叫他“头碗菜”,顾名思义,它是一道大杂烩菜式,然后,它是一道酒席菜,还是头碗菜。在随城,无论是市区还是乡下,大大小小的酒席里,都少不了这碗菜的身影,而且一定是酒席上第一道开席的大菜。

叶夭对这道菜很熟悉,因为它也是当时叶家珍玉楼的当家招牌菜之一。只不过,在珍玉楼它不叫“杂烩头碗”,而叫做“富贵满堂”,同样也是珍玉楼宴席菜的头碗。

她的养父叶仕理在教她学厨的时候曾经和她说起过这道菜的由来,其实是因为以前战乱连天,物质匮乏,有一户人家在做酒席的时候为了凑数,将厨房里剩下的材料一锅烩成了汤羹,没想到厨师功底了得,而丰富的材料也赋予了这道菜浓郁厚重的口感,端上桌后非常的受欢迎,也渐渐的流传开来,后来甚至成了随城人酒席的开席硬菜。

“这道菜好吃的奥妙就在于它是一道大杂烩,我们家的‘富贵满堂’,本质上是一样的。”她的养父叶仕理这样说过。

“那为什么我们家的要叫做富贵满堂?”当时还不太懂人间事的叶夭这样问。

他哈哈大笑,“当然是为了能够卖上价钱呀。”

叶仕理这话算是半开玩笑,叶家酒楼的头碗,比起民间酒席上的头碗,用料更加的金贵,多了干贝、鲍鱼这样的贵重食材,自然价格昂贵。

虽然这道菜是因为贫穷而生,但发展到后来却极为讲究做法。它的汤底需要用高汤来吊鲜味儿,再加上所用的食材极多,而每一种食材都需要单独处理,才能最后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而不会显得杂乱无章。

自从开始售卖笋丁鲜肉小笼后,高汤在叶夭的厨房里随时都备着,倒不难,但处理食材却是需要她亲力亲为的,就算她有术法外挂,也颇为花时间。

选用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腿肉剁成泥,揉成丸子,一份油炸,焦香扑鼻,一份蒸熟,清香萦绕;蛋肉卷也要现做,做好后蒸熟切片,还有肚片需要煮软后再拿料酒煸炒去腥;而另一边,杜望已经在叶夭的指导下把干贝、小鲍鱼、墨鱼、笋片、冬菇、腐竹和木耳已经泡发上,白嫩嫩的鹌鹑蛋也已经剥好,就等着底汤熬好后再下锅。

耐心的等待是这道菜的秘诀之一。小火慢炖,慢慢的,慢慢的,等到汤汁把海鲜以及肉类的香味一点一点的给熬制出来,就可以把素菜依次放下去。吸收了汤汁的素菜开始放下了身段,口感变得柔软,也增添了清爽。

“好香啊。”

杜望是狗妖,对于气味尤为敏感。灶上炖煮着的砂锅还没有揭开盖子,他的鼻子就已经被香味给来回冲刷,吞咽了无数口水。他决定待会儿一定要多吃几碗!

叶夭轻轻一笑,透过升腾起来的淡淡白气,眼中有着回忆——那时候她刚化形为人,被养母捡回家,在叶家第一次吃到人间的食物,惊为天人。而比起后来吃多了开始挑嘴儿,一开始她最爱的就是这种香味霸道直接、味道浓郁的菜。可这道菜毕竟是宴席菜,在叶家酒楼每天都有,但在叶家厨房却也不常见。她初生懵懂,不知人情世故,没有这道菜就不碰筷子,直来直往,丝毫没有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养父和养母并不以为忤,每天都让仆人去酒楼取来给她,直到她吃腻,着实吃了好一阵子。

人在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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