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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3 / 3)


二人置之死地。但大宋帝国并无诛杀大臣的习惯,二人所犯之罪,也没有条文可以处死。于是,丁谓就想出了让二人“被自杀”的权谋。

他得到贬谪寇准与李迪的诏书,又经由雷允恭设法派出中使,带着诏令去见这二人。

中使领会了丁谓的意思后,就用一个锦囊藏着宝剑举在马前,模样仿佛是把“尚方剑”,做出将要“有所诛戮”的样子。

使者来到道州后,寇准正在与客人宴饮,客人大多是道州的州吏,起来迎接中使,中使回避不见;州吏又问来这里的原因是什么,中使也不答话——他就等着吓唬够了,让寇准进屋自尽呢。但寇准神色自若,让人对中使说话:“如果朝廷有‘赐死’的意思,请出示诏书、敕令。”哪里有“赐死”!中使不得已,拿出敕令,不过是贬官继续南下雷州而已。

寇准当即将道州司马的官服脱下来,换了一个短到膝盖的小吏服装,在庭下“拜敕”。而后,升阶,接着宴饮,谈笑如常,直到黄昏才结束。

而李迪则不同。

李迪此时被贬在郓州,接下去要贬往衡州。

他刚刚听到有中使举着锦囊“尚方剑”来郓州,就认为完了。他性情刚强,不想吃那一剑受辱,于是决计自裁。但是还没有实施,被他的儿子救了过来。

中使到了李迪府上,不走。有人来看望李迪,中使装模作样地让来人留下姓名、报上籍贯,意思是你们这一伙人跟李迪是同党,小心秋后算账。但是李迪才高品正,很多人不顾可能的危险,还是来看形同软禁的旧日相公。有人带来一些盒菜、美食之类,中使留在厅堂,一直到放臭了,也不给李迪吃。

李迪的一个门客叫邓余,看出门道,大怒道:

“竖子欲杀我公以媚丁谓耶?邓余不畏死,汝杀吾公,我必杀汝!”这小子是要杀我家相公,以此来谄媚丁谓那厮吗?我邓余不怕死,如果你杀我家相公,我必杀你!

于是邓余跟从李迪一直到衡州,一路上不离左右,李迪这才得以活命。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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