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导演齐修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安平市计划推出文旅宣传片用于文化旅游宣传的消息,心想这机会不就来了吗?
他作为安平人,这个时候不为家乡出力,更待何时?
所以他立刻联系了在宣传部的老朋友,宣传部长林硕,表示自已可以一分钱都不要,亲自组建团队制作这部文旅宣传片。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回答:“老齐,感谢你的好意。不过嘛,这部宣传片已经定下了,由云艺传媒集团制作,彭桦为导演,赵冷是制片人,冯保真做监制,执行导演……”
齐修有点儿怀疑人生,宣传片而已啊,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就这个制作班底,以他以现在的身份,连混进去挂名的资格都没有。而且制作班底吓人也就算了,再看看那些可能只有几秒钟镜头的演员,房元龙,周镇贤,李阳中,刘伟驰,李紫霞,赵雅……
开什么玩笑,这是要上天啊!
周翊看着到宣传部新递上来的宣传片拍摄计划,也不禁陷入了沉思。
要不要玩得这么大?这群英汇聚的超豪华阵容放在电影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制作,如今却放在一部可能不超过十分钟的文旅宣传片里,属实有些浪费。
怎么说呢?周书记觉得十分满意!
宣传片做为一种营销手段,起到的就是一个吸引眼球的作用。
先不说片子拍的怎么样,只要这个团队计划拍摄的消息放出去,就能给安平带来不可估量的关注和人气。
而接下来,就要看安平能不能通过秀丽的风光,具有历史文化气息的景点,特色的美食,以及无微不至的服务,接住这泼天的富贵了。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几个月过去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安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商贩刺杀城管案的被告人刘海涛提起公诉。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安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刘海涛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刘海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被害人家属对审判结果也没有异议。
至此,这起在网上引起热议且持续受到关注的商贩刺死城管案,随着审判结束,风波彻底平息。
这个结果,符合大部分人的期待,但也有少数法学教授和公知发表评论,认为这个判决是受到民意的裹挟,是法制的退步。
南方大学法学教授游殿松认为,安平市司法机关为了顺应所谓的‘民意’,对拥有‘弱势群体’标签的杀人者给予轻判,没有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是一种法制的退步。
而那些原本为商贩叫屈对城管阴阳怪气的公知们,也迅速换了一副嘴脸,称城管的命也是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安平市司法机关对刘海涛的量刑明显过轻,其中必有黑幕。
对这些公知教授来说,无论怎么判,他们都能找出理由反对。
判重了,就是政府欺压弱势群体;判轻了,就是受民意裹挟不尊重法律;判得不轻不重,哦,那就是他们这些人的舆论监督起了作用,让司法机关不敢暗箱操作。
一句话,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这个时候,安平市司法机关又一次展示了教科书式的应对策略。
依然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新闻媒体对案件主审法官和辩护律师展开了深入细致的采访,并以视频与文字的方式向全网公示。
王烈,也就是被周书记亲自点名主审案件的法官,对着镜头认真严肃地说道:“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据此认定,被告人刘海涛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被告人辩称:因自已和妻子受到城管,殴打而进行防卫。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符合刑法规定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形。
经审理查明符合事实,决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对被告人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结果是合法合理的。”
辩护律师夏明月也详细说明了庭审经过:“当时争辩的焦点在于,刘海涛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公诉人提出,被害人孟德阳没有参与对刘海涛及妻子的殴打,因此刘海涛持刀杀人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而是蓄意攻击。”
“但我方认为,孟德阳做为前去执法的一员,且亲身参与了这场冲突,在刘海涛被殴打的混乱状态下,不能苛求我方当事人对自已的防护力度和反击对象做出清晰冷静的判断,我方当事人反抗的本意依然是制止和保护自已及家人遭受不法侵害。”
“我方提醒公诉人注意,城管执法人员只有对我方当事人施以没收和罚款的权力,却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我方当事人的权力。在城管人员对我方当事人动手的一刻,他们就不再是为了执法,而是在故意伤人!因此我方当事人有权采取防卫措施。”
田恬用赞许的目光看着自已的采访对象,不错不错,这个表现,这个架势,颇有月亮的风范了。
要说她这学妹还真是个人才,不但小说写得好,思维和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