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交了《韶华市经济开发区8.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两个月之后,也就是十一月十五日,荆楚省政府发布了对关于此次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批复中,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包括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汽配城大楼负责人曾晓光,对电缆销售商杨飞,对配电室安装队长房超等在内的十三人采取刑事措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意对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佩同志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同意对韶华市副市长罗浩同志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
同意对韶华市市长周翊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意对韶华市市委书记司马亚楠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成韶华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上述情况,同时抄报省纪委、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最后,此批复抄送国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