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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讯问(上)(1 / 2)


十二月二十七日。

周翊乘车返回了阳城。

而此刻,阳城的形势已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经清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鉴定,涉案手机上只有犯罪嫌疑人田百顺的指纹,并无谢秉义的指纹。

而根据犯罪嫌疑人丁钢与邹群彪的翻供供述称,联系他们买凶杀人的,实为天祥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百顺,只是因为遭受阳城警方刑讯逼供且有目的的唆使,才不得不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清源市公安局专案小组,立刻对涉案人员李林森、赵新等人展开调查。

紧接着,阳城市人大常委会“阳人常〔2005〕52号”文件的形式,给阳城市公安局发出《阳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阳城市人大代表谢秉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回复函》。

回复函表示,阳城市人大常委会对此事十分重视,立即进行了核实,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对人大代表谢秉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23名,实到会19名,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1票,弃权9票。该议案未获通过。

“局长,怎么办?人大发函过来了!邱维平的意思是放人!”李平武在自己的办公室给局座打了电话。

“放人,必须放。你和老饶、老付他们碰个头通个气,千万不要对抗上级决定。人家那么有把握能把谢秉义摘出来,咱们有什么理由不配合?”周局长义正辞严地回复道。

一听这话,李平武心里有数了,他连忙又问道:“林森和赵新被停职接受调查,已经被罗青他们讯问好几次了……”

周翊语气淡淡地回道:“你只要记住,有些人现在蹦跶的越欢,将来就会死得越难看!”

“明白,局长!”李平武立刻觉得自己心也不慌了,腰杆也硬了,说话也大声了。

他可以确定,一切尽在局座的掌握之中,只是时机未到而已!

……

在到达阳城之后,周翊没有返回公安局,而是直接去了市纪委。

纪委办案中心二楼讯问室。

清源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段康明,公安局纪检书记刘剑波,阳城市纪委书记马骏,执法监察室主任詹克良四人,再加一个女书记员,坐在一排。

而周翊则是坐到了这些人的对面——一把孤零零的椅子。

这种情况无需多说,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纪委办案人员对涉嫌违法违纪党员干部会审的场面。

周翊饶有兴趣地环视房间四周,嗯,摄像头是必不可少的,墙面、桌椅、门窗、地面等等必须是软包的,如果那台用来记录的电脑显示器,要是也能放平包在办公桌里就完美了。

段康明、刘剑波、马骏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用威严的目光注视着周翊。

这是纪委办案惯用的手段,通过‘此处无声胜有声’制造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再配合房间内独有的环境设施,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通常涉案被讯问人员进了这里,惊慌失措浑身冒汗那是常态,心理素质再差一些的,手脚发软直接瘫在椅子里的也不是没有。

但是,此刻无论是清源市纪委副书记段康明,还是公安局纪检书记刘剑波,以及纪委书记马骏都很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一套招数用来对付身为公安局长的周翊,未必管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纪委的讯问与公安机关的讯问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别。

他们弄这一套,应该都是人家玩剩下的。

所以不必浪费时间了,直接进入主题就是了。

“周翊,相信你自己也很清楚,我们找你来这里的目的!”段康明以十分严肃的口吻拉开了这场讯问的序幕。

“实际上,我并不是很清楚。”周翊神色平静地望向对方说道。

“哪里不清楚?”段康明皱眉反问道。

“对我进行立案调查的理由!”周翊沉声回答道。

段康明冷冷一笑,转头示意了一下。

詹克良立刻走过去,将一份材料递给了周翊。

周翊仔细看了一遍,材料里面包含谢秉义的妻子叶茹对他的举报内容,罪名有两个,一个是粗暴殴打谢秉义,对其造成身体伤害;另一个是滥用职权,对谢秉义实施迫害。

而所谓的人证与物证,都是关于前一个罪名。

比如人证:是当时参与饭局的龚力、孙毅、康洁等人,证明他确实对谢秉义进行了殴打;物证则是谢秉义脸部青肿照片以及医院诊断证明。

至于滥用职权搞迫害的证据,主要集中在丁钢与邹群彪翻供,也就是说,只有口供。

“周局长有什么感想?”段康明用嘲讽的语气问道。

“我的感想就是,感到好笑!”周翊扬了扬手中的材料,示意对方可以拿回去了。

“哪里好笑?”清源市公安局纪检书记刘剑波冷冷开口问道。

“只强调打人,不问打人的原因吗?就比如说,我现在拿着一杯酒,在明知在座各位已经喝多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在座各位必须喝下去,在遭到各位的婉拒后,又不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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